恫嚇被告罵律師 女檢罰俸10個月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顏汝羽恫嚇被告並責罵「謊話連篇」,她還上網罵律師白目;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她情緒控管不佳、思想偏激執著、易怒、無法調適工作壓力,使當事人對司法產生負面觀感,判決罰款月俸10月、逾百萬元。可上訴。
這是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首件未經監察院彈劾,直接移送懲戒的案件,是因2018年9月27日顏女辱罵竊盜案件被告「我從剛剛就覺得你謊話連篇」,另同年10月29日她也對聲請覆議車禍鑑定書的過失傷害案被告,要求具結指認員警瀆職,否則要辦他誣告。
去年4月1日顏女還在檢察官論壇,批評曾與她在司法特考補習班同學的黃姓律師,罵對方「白目」、「編劇本給當事人」,公開對方臉書截圖;她也不滿蔡姓律師庭訊時遲到,影響她開庭,竟直接發函給律師和當事人,質疑對方專業能力。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為,顏女恣意地批評黃姓律師,不僅有損律師的名聲評價,也可能影響承辦檢察官在該案的相關訴訟作為,而危及該案被告的訴訟上權益及公平審判,更對檢察官的職位尊嚴造成傷害。
職務法庭表示,顏女以不正方式的訊問,對其訴訟上的防禦權侵害甚鉅,且她用不正當干預律師的辯護權行使,破壞當事人對律師的信賴關係,顏女思想偏激執著、情緒敏感反覆與控管不佳,有懲戒的必要。
職務法庭考量,顏女坦白認錯,她仍在候補檢察官階段,相關案件都是在她剛分發前幾年,偵查實務經驗尚有不足,但檢評會建議對她申誡處分過輕,因此判決對她罰款現職月俸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