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憂鐽震案重現 中科院成發包中心
2400億軍購特別條例三讀 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挨轟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攸關八大軍購項目、5年新台幣2400億元的《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在野黨雖不反對國防預算,但仍質疑條例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憂心「鐽震案」重現,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更批評此條例讓中科院成「發包中心」。全案最後在執政黨多數優勢下,強勢表決通過。
《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涉及國防部預計採購的八大軍購案,包括海軍高效能艦艇(沱江級艦)、無人攻擊載具系統(劍翔無人機)、陸基防空系統(天弓三型)、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岸置反艦飛彈系統(雄二、雄三及增程型雄三)、雄昇飛彈系統(雄二E)以及萬劍飛彈系統及野戰防空系統(陸射劍二)。
不受規範 違反財政紀律
該條例昨三讀後,國防部將迅速提出2400億元的「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送立法院,拚本會期完成審查。
但條例內容也引發在野黨不滿,江啟臣批評,我國所有預算都須依照預算法、採購法辦理,該條例第5條竟載明「排除採購法適用」,直接發包給中科院,讓中科院變「發包中心」。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質疑條例違反財政紀律,過去特別預算都是對外軍事採購,尤其對美軍購,因軍售時間非操之在我,才以特別預算處理。但這次是以國防自主產業對內採購為主,會衍生後續監督問題。
執政黨挾優勢 表決通過
他指出,2400億中的1830億還可轉包國內廠商生產,中科院轉型為行政法人,內部發包程序不受政府採購規範,恐難避免「鐽震案」重現疑慮。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說,中國對台灣威脅近幾年增加,因應特殊狀況發展自製不對稱戰力、源頭精準打擊能力,且立法院、委員會、審計單位對特別預算都有監督機制。
惟國民黨團主張,應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辦理,但遭到民進黨團挾多數否決,最終維持「得採限制性招標」,僅附加規定「辦理一定金額以上的採購,其一定金額、採購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授權國防部訂定辦法。」
國防部稱 扶植國防產業
國防部指出,為因應迫在眉睫的敵情威脅及安全挑戰,這次2400億特別預算的戰備急需,除彰顯自我防衛決心,以備戰而止戰,更蘊含扶植牽引與帶動國防產業鏈的附加效益。
國防部並強調,中科院是政府成立的行政法人,與「鐽震案」以民間公司處理政府軍購,兩者組織性質、功能需求都不同,不宜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