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擅自畫風場 航港局協調闢航道
交通部航港局配合彰化外海離岸風場開發,畫設長22海浬、寬9海浬的航道,商船進入要提前8小時報備,外傳經濟部能源局畫設該風場時,並未找各單位協調,以致後續上路時遇到不小反彈。航港局昨證實,確實是畫完圖才被告知,一看發現所有船都要被迫走澎湖外海,協商後畫出航道,現為避免各單位溝通不足,與能源局、漁業署成立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推動小組,透過溝通平台取得平衡。
航港局副局長劉志鴻表示,能源局當時在彰化外海畫了一大塊海域說要做風場,公告一出來,南北向所有船都要繞道澎湖外海,才能進到台中港、台北港、基隆港等,因此要求能源局在風場中間要畫設航道,並與漁會、航商協調,才畫出長22海浬、寬9海浬航道。
劉志鴻坦言,當時經濟部先畫完風場,才來問航港局意見,「他們可能認為到處都可以走」,為了避免誤會再發生,現在苗栗外海第二階段的區塊開發,各單位希望經濟部要先溝通在哪設風場,各單位有需求才能提出,例如航港局要畫設航道、軍方可能有軍演區域等,各單位需求湊一湊,確定好哪處海域不能做風場,其他區塊再開放出來,「跟彰化這案剛好反過來」。
航港局表示,現已成立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推動小組,進行跨部會及有關利害關係人的溝通協調,除由航港局、能源局及漁業署副首長擔任共同主持人外,另邀集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全國漁會、風電開發相關協會代表及相關專家學者共同擔任委員,並視議題邀集有關人員列席參與討論,在「永續綠能」、「便利漁民」及「航行安全」間取得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