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0林勁傑/綜合報導

涉非法集會 黎智英3人煽惑等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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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中)涉嫌非法集會,被香港法院裁定煽惑等罪名成立。(中新社)

 香港支聯會去年6月中舉辦集會後,共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別遭起訴煽惑他人參與、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僅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前記者何桂藍3人不認罪。法官昨於區域法院裁定3人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成立。案件延至下周一答辯及判刑。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此前已先後因3件非法遊行案共判刑20個月,另尚有涉《香港國安法》等案正在官司中。本案是黎於去年6月中在警方反對集會下,現身銅鑼灣維園悼念晚會會場外,因而被起訴。此案原本共有26名被告,其中2名被告在審訊前棄保潛逃,其餘24人中,有21人早前認罪,當中有16人已判刑,各被判4至10個月不等,惟3人獲准緩刑。

 另外5名認罪被告包括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前祕書蔡耀昌、前常委梁錦威、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及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同樣於下周一判刑。唯三不認罪的被告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則於上月1日起受審。

 法官昨在判詞中指出,當日黎智英出現於維園,明顯是支持支聯會,為煽惑公眾參與集會出一分力。黎是一名與支聯會志同道合的公眾人物,他現身於維園記者會,有意令公眾支持集會,毋須多言亦能煽惑公眾。至於鄒幸彤當日與其他支聯會成員一同在現場支持李卓人呼籲集會的演講。鄒還於Facebook發文向支持者說「今晚見」,煽惑意圖暗藏其中。故裁定2人的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