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3陳祐誠、崔慈悌/台北報導

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乘客連坐罰1萬5

立院初審通過 最快下半年上路

image
酒駕零容忍,立法院12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10年內酒駕2次,將公布累犯者姓名與照片。圖為員警攔檢酒測。(本報資料照片)
警方取締酒駕件數與傷亡件數

去年12月26日,高雄市發生酒駕事件導致1死3重傷悲劇,引發社會公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12)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10年內酒駕2次,主管機關可公布累犯者姓名與照片;汽機車車主明知駕駛人喝酒仍借出車輛者,吊扣車牌期限從3個月變成2年;同車乘客不勸阻,將「連坐」最高罰1萬5000元。交通部預估新法最快下半年上路。

酒駕一再釀成悲劇,政府卻無法強力執法,遏止酒駕行為,令民眾不滿,去年12月底在高雄發生1死3傷的天倫悲劇,憤怒網友一度灌爆蔡英文總統臉書。民進黨昨召開中執會,兼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總統要求行政部門及立法部門應該立刻處理,讓相關法令能夠更完善。

依據交通部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草案,酒駕、拒測、毒駕累犯者,得由主管機關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對於累犯的定義從5年延長為10年。依現行規定,酒駕累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才可以沒入車輛,交通部修法改為初犯肇事致人死傷就能沒入車輛。

此外為了強調酒駕零容忍,酒駕同車乘客罰則將從600至3000元,提高為3000至1萬5000元;汽機車車主明知駕駛人喝酒,仍出借車輛,吊扣車牌處分從3個月變成2年。部分酒駕者企圖閃避罰則,如選擇開租賃車、共享機車等工具,法規也特別明訂,當租賃業者盡告知義務後,駕駛人仍酒駕上路,可加罰2分之1。

政府2019年3月規定酒駕累犯需裝設俗稱酒精鎖的「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該裝置可測量酒精濃度且連接至汽機車啟動系統,若酒精濃度超標就無法開車。

立委李昆澤質疑,酒駕累犯須裝酒精鎖才能重新上路,但裝設酒精鎖動輒數萬元,沒裝被抓到的罰款僅6000至1萬2000元,等於裝鎖比罰金還貴,讓許多人心存僥倖。立委林俊憲也指出,過去2598名被限制的駕駛,只有103人裝了酒精鎖,比例約4%。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未裝酒精鎖的罰則擬提高10倍,罰款變成6萬至12萬元,要讓酒駕者感受到罰款代價比裝酒精鎖還要高。

(相關新聞刊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