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恐怖情人 警傳授安全分手法

北市文山區曾姓護理師怒殺呂姓牙醫師男友案,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曾女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5日裁定羈押。為防制親密關係暴力事件持續發生,警方特別提醒恐怖情人的特徵,及安全分手的作法,以避免被害人在尋求相關法律援助前,再添「恐怖情人」憾事。
繼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施暴,威脅散布私密照,又驚傳小三護理師醋勁大發,持刀刺死醫師男友,國內恐怖情人案層出不窮。政府在2016年修正施行《家庭暴力防治法》,增加俗稱「恐怖情人」條款,將未同居但有「親密關係」情侶、伴侶納入,準用保護令聲請及相關保護措施,警方統計,2020年依此條款聲請保護令達235件,較前一年增加三成多;衛福部去年上半年共接獲9萬多件家暴案件通報,其中,離婚或同居暴力高達3萬4585件。
官警表示,目前雖有家暴法與即將施行的《跟蹤騷擾防制法》等保護措施,但仍可能會緩不濟急。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指出,恐怖情人在交往中較常出現無法接受別人比自己好的低自尊,或對伴侶拳打腳踢、對小動物包容性較低的暴力傾向,及常會希望知道對方行蹤、缺乏安全感等特徵,建議「提早發現、提早離開」。分手後若出現糾纏、威脅要求復合、更嚴重的暴力攻擊或散布私密影像等行為,民眾應立即報警處理,以提供法律及社政資源保護。
婦幼隊提醒,談分手時應找人陪伴,若發生衝突可互相照應;分手切勿提出模糊不清理由或避而不談,不斷拖延只會讓雙方不安,造成後續騷擾的狀況;儘量在白天及精神狀況良好時,與在公共場合談分手,以免有危險衝動的行為產生,最後雙方避免有金錢糾紛,分手物品清楚返還,減少事後與對方還有接觸的機會等「安全分手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