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收保額費卻跳票 無法可管
北市府2個月內將提管理辦法
台北市一名家長去年參觀某托嬰中心,付了「保額費」5000元約定今年送托,結果托嬰中心通知改列候補,家長不滿認為應履行承諾卻遭拒,議員簡舒培發現,保額費於法無據,業者不履約也只需退費,造成家長極大困擾。北市社會局對此回應,2個月內提出保額費管理辦法。
北市收托量嚴重不足呈現僧多粥少,一名住大安區的家長向簡舒培陳情,去年11月與某托嬰中心約定今年5月送托,還繳了5000元保額費,不料,今年2月接到通知改列候補,托嬰中心竟只願退費不肯履約,但家長也拿業者沒輒。
簡舒培指出,根據《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私人或團體申請兒少福利機構許可,應檢具申請書及收退費基準,衛福部今年3月22日發布《托嬰中心定型化約應記載及得記載事項核定本暨範本》,規範托嬰中心得收取服務費項目也沒有保額費,也就是目前托嬰中心法規,未針對保額費收取訂規範。
她發現,北市187家私立托嬰中心,有105家收保額費,但僅1家申報,且保額費金額不一,最低1000元,最高甚至收到1萬元,還有以註冊費當保額費。
簡舒培指出,家長與托嬰中心發生糾紛時,保額費無法令規定,社會局無法介入只能成為消費糾紛,由消保官調解,去年和前年有2件保額費爭議,最後都是退費解決,但保額費用意在於保障名額,退費對家長來說毫無意義。
她認為,禁止收取保額費恐怕會有家長報了名最後沒出現,但家長付了保額費是希望名額被保障,市府應重視業者與家長雙方權益,建議社會局應要求業者據實提報收退費基準,同時也明訂保額費權益和義務,托嬰中心評鑑項目也須列入消費糾紛。
對此,社會局長周榆修回應,確實有疏漏,權利和義務要對等,2個月內提出北市保額費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