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8林偉信/台北報導

八歲女童未出面陳述 台義爭女案 憲法法庭判決違憲

首例裁判憲法審查 法官罵聲不斷 恐鼓勵父母籠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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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最高法院原裁定由藍帶女童回義大利,憲法法庭27日判決該裁定違憲,女童可暫留台灣。(林偉信攝)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歷審都裁定先讓藍將女童帶回義國同住,但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詹女提釋憲後,案件出現大逆轉,憲法法庭認為,原「確定裁定」未讓8歲女童陳述意見,27日判決最高法院的確定裁定違憲、廢棄發回最高法院重新審酌,女童因此可暫留台灣。這也是台灣首件裁判憲法審查判決。

 最高法院表示,對於判決結果雖然感到遺憾,但基於體制,尊重憲法法庭的職權。

 本案是因義大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在2014年未婚生下女兒,後來2人感情生變引爆跨海爭女的官司訴訟戰。台北地方法院作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讓藍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

 詹女提抗告被台北地院合議庭二審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後,台北地院原訂今年3月14日是執行交付期限,但女童不願離開,詹女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出其不意在3月18日裁准暫時停止執行。

 藍男因此無法帶走女兒,淚灑機場獨自1人回義大利。憲法法庭由主筆大法官呂太郎負責審理後,未公開開庭,也沒請詹女或女童、歷審的承審法官到庭陳述意見,評議後在5名大法官反對、10名大法官同意下,昨日作成違憲判決。

 憲法法庭把一、二、三審承審法官輪番罵了一次,首先指責北院一審法官沒有讓女童到法庭陳述意見,北院二審合議庭沒有考量女童在台灣住2年多、住義國只有1年,三審最高法院合議庭也沒有聽取女童意見,就駁回再抗告,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憲法法庭昨判決最高法院裁定牴觸憲法,廢棄發回最高法院,但憲法法庭表示,未來法院如何判斷女童最佳利益,由法院依憲法保障人權意旨去裁判。

 不過,裁判憲法審查結果出爐後,法官論壇瞬間炸鍋,法官留言罵聲不斷,有人批評大法官是鼓勵父母先搶先贏,先籠絡子女,到法庭做有利陳述嗎?更有人痛罵憲法法庭是「超級審」,難道主筆大法官有受過家事專業的審判證照?為何不具備家事案件專業,可以幻想辦案?

 更有法官憂心,憲法法庭的判決,把20多年來家事法院努力建立的,避免未成年子女忠誠困境、防治未成年子女綁架的努力,付之一炬。(相關新聞刊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