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3楊亞璇/台北報導

2022誰來做老大台北市議員 北市公布號次才能貼競選廣告 議員跳腳

市府建管處超嚴規定 市長選舉15天前、議員選舉10天前可設置 議會法規會決議修正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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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參選人張貼競選廣告的時間與地點,讓議員紛紛認為相當嚴格。(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建管處提出《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限定選委會公告參選人號次後,才能張貼競選廣告於指定公布欄。北市議會法規會22日審查時發現,市長選舉約15天前、議員選前10天才能張貼廣告,有議員痛批「嚴格到恐怖」,改為通知參選人號次抽籤前可設廣告,讓參選人約有6周可宣傳。

 草案規範,競選廣告物限於建管處公告的選舉公布欄等處設置,且要等到選舉委員會公告政黨號次、參選人姓名號次後才可設置,未按照規定可罰1萬到5萬。

 建管處長劉美秀指出,北市12區公所一定會設置公布欄,也有考慮在區民活動中心規畫。議員王浩建議,區公所轄下各里的看板都要納入;議員秦慧珠質疑,議員加上里長有300名參選人,區公所公布欄要放哪裡,炮轟根本不務實。

 議員王鴻薇批評,市府想抄日本卻抄半套,北市約選前1個月能張貼廣告,但日本可在選前6個月宣傳,現在大安、文山區起碼2000面大大小小廣告,新人廣告就算放在區公所外面,1個月也不夠,訂這個法意義何在,會變成笑話。

 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余淑(女宜)說明,市長選舉為選前15天的前1天,公告參選人名單及號次時間,議員為10天前、里長5天前;今年約在10月14日將參選人資格審定完成,並通知符合資格者抽籤,10月21日進行市長、議員、里長號次抽籤。

 王浩認為,若要等到號次公布才能廣告,簡直「嚴格到恐怖」,不然議員剩10天、里長剩5天,應改為通知號次抽籤時即可設廣告,約距離選舉投票日超過6周,相較原本的10天合理許多。

 法規會最後決議修正,建管處應於選舉委員會通知政黨及參選人號次抽籤前,設置選舉公布欄並公告,公布欄原則應設置於戶外,參選人約有選前6周可宣傳。其餘法條待下次審查修訂。

 國民黨議員參選新人柳采薇認為,很多年輕人資源不是那麼夠,時間、地點統一限制,可讓大家都在同個起跑點,但地點應再放寬,如2個里就有1處公布欄,她也強調,市府主動稽查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