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路 急診部分負擔 依醫院層級收費
輕症個案留觀後可能變重症 決與檢傷分類脫鉤 藥品部分負擔新制一起實施
原訂4月實施的健保部分負擔調漲方案,上路日期再延後。健保署原規畫急診部分負擔依醫院層級加上檢傷分類收取,醫界擔憂同樣疾病恐因不同檢傷分類出現收費落差,進而引起醫病關係緊張。健保署昨宣布急診部分負擔與檢傷分類脫鉤,只依醫院層級收取,診所、地區醫院收150元,區域醫院、醫學中心則收400、750元,預計7月上路。
為避免輕症病患塞爆大醫院急診,健保署原規畫區域醫院、醫學中心依病情輕重,分3種檢傷分類收取急診部分負擔,較嚴重的1~2級收200或300元、中度的3級收300或500元,較輕的4~5級則收600或800元。
急診醫學會理事長許建清認為,這個規畫例如病患2次都是因腹痛到急診,前次被歸類為第3級,第2次卻為第4級,部分負擔將因而出現300元的差距,現行光是100元之差就已有醫病產生爭執,更何況是300元,建議別將部分負擔與檢傷分類綁一起。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也說,病患剛入急診室的分類只是初步判定,最後診斷可能不同,依檢傷分類收費除會引發醫病關係緊張,也造成就醫費用難預測。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強調,檢傷分類不等同輕重分級,輕症個案留觀後變重症案例屢見不鮮,應朝層級分級收費較合理。
林雅惠提醒,病患急診所做檢查都免收費,健保署應留意總收費問題,如未來門診就醫比急診貴,可能導致輕症個案往急診室衝,健保署現階段應列入考量。
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經搜集各界意見,決定調整急診部分負擔收取不再以檢傷分類做為依據,而新調整方案在落實分級醫療的同時,也確保急診不會低於門診收費。他舉例,病患至醫學中心門診就醫,將收基本部分負擔420元加藥品部分負擔至多300元,合計720元,而同家醫院急診則收750元,已將兩者區隔。
健保署本周將著手展開法制作業的準備,預計4月預告,並在7月與藥品部分負擔新制一併上路,至於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留待第2階段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