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法草案 下周進入一讀
針對數位廣告收入問題,新聞產業與平台Meta(Facebook)在28日進行第2輪對話、第2場會議,但雙方仍未取得共識。不過,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提出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決議排入4月7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議程,預計由院會通過交付交通委員會。
林楚茵昨表示,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制化刻不容緩,數位發展部應該盡速提出行政院版,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數位部昨與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開數位平台與新聞業的第2輪、第2場對話會議,Meta派出4名代表與會,新聞業則由各公會共同推派8名代表出席。
新聞業者在會上表明,Meta長期運用我國新聞媒體內容匯集而營利,而根據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有4成5國人透過Facebook看新聞,Meta應合理付費分潤。
Meta則說,新聞發布商能從社群平台導流中受益,而Facebook並未主動在網路上獲取來自新聞發布商的內容。對Meta而言,傳統新聞發布商的新聞內容價值有限、且正持續下降。
Meta進一步表示,Meta大多數用戶感興趣的內容並非新聞連結,而早在Facebook成立前,報紙產業的經營就面臨愈來愈大的挑戰。但Meta強調,會和各部會與媒體產業攜手合作,投入資源支持數位內容生態圈的發展。
新聞業者嘆,Meta仍未具體回應台灣新聞產業的困境與訴求,為此感到遺憾,請Meta儘快建立夥伴機制下的推播、分潤的良性化機制,以及公平合理付費的共榮方案,一起改善我國媒體產業的生態環境。
新聞業者呼籲,Meta也應儘速落實共同打擊盜版、內容農場、詐騙冒用、版權蟑螂等問題,提出快速停損夥伴機制,定期討論處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