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寄養家庭父母年齡沒上限 議員憂難負荷
台北市社會局研擬修改「台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管理自治條例」,將寄養家庭父母年齡下修至25歲並取消上限。北市議會法規會3日審查,議員秦慧珠指出,寄養家庭父母年齡應設上限,否則若是80歲長輩體力恐怕無法負荷,25歲年輕父母可能無法照顧特殊孩子,議員陳政忠則建議擴大孩子寄養選擇納入桃園,由於昨還有內容未審,預計10日續審。
「台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寄養家庭父母年齡限制為30歲至65歲,社會局擬修法將年齡下修為25歲,並取消65歲限制改為無上限。
秦慧珠指出,放寬寄養家庭父母年齡限制,讓人擔心25歲當父母是否太年輕,有無能力照顧特殊孩子,而80歲以上長輩,要擔任寄養家庭父母也需考量體力、身體狀況,恐有照料疑慮,仍應設立限制。
議員汪志冰表示,自治條例開放讓6歲以上、未滿12歲有血緣關係孩子,不同性別者可同住一個房間,必須注意是否產生相處問題,秦慧珠也提醒,要評估有無近親相害問題,一般家庭有親生父母盯著,但寄養孩童由市府負責更應謹慎。
陳政忠說,現在孩子早熟,不是有社工介入就沒事,要先防範,若出事就為時已晚,應再考量同血緣可否同住一房,他也建議,可協調把桃園納入北市寄養家庭範圍,讓孩子有更多選擇。
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現行寄養家庭照顧者年齡偏大,50多歲者占7成,有14人逾65歲,若不把年齡上限拿掉,未來有些人恐會失去照顧資格,也會研擬65歲以上照顧者,每2年要審查資格,不適任者就剔除。
她說,下修年齡盼讓更多有資源且願意照顧孩子的年輕人加入寄養家庭,異性同血緣的孩子同一個房間問題可再修改,至於是否將桃園納入會再溝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