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函令違反人權保障 侵害獨立審判
排除大陸人士來台申請國賠 栽贓抹紅判決 綠委更要求司法院「教育」法官 干涉司法
行政院發函通令各部會,大陸人民沒有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民進黨立委隨即恫嚇法官,並要求司法院「教育」法官。國賠的司法爭訟案,法官依法審判,但被綠營人士說三道四,這不僅是仇視性、針對性的政策及言論,更是侵害司法獨立審判。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這意思是指,法官本於自己的法律判斷為裁判,不僅不受任何外來指示、命令,也不受司法行政機關,或上級法院內部的指示與命令,這就是審判獨立的原則。
法官依法審判,只要符合我國《國家賠償法》的法律要件,基於司法保障人權,不管是大陸人、日本人或其他外國籍人士,都可主張其權利,打官司要求國賠,再由法官審酌政府機關是否管理不當及賠償金額。
行政院認為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能享有及負擔權利義務,這只是行政機關的函令,基於司法獨立審判,函令對法官裁判時沒有任何拘束力。大陸男子在台傷亡可請求國賠,同樣地,日籍男子的父母也可主張其權利,打官司要求國賠。
綠營人士配合特定媒體,完全無視公開上網的裁判書內容,硬是栽贓抹紅法官的判決,再配合選舉議題,發動行政院用函令的方式,故意將大陸人士來台可否請求國家賠償,排除在外,這就是選擇性的政治操作。
行政院認為,大陸人民來台不能享有國人的權利義務,但根據最高法院昨日的國賠判決,日籍男子來台參加自行車賽,在台灣也沒設籍,根本沒有權利義務,但日本人來台獲判國家賠償可以,但卻只排除大陸人士,政院函令充滿敵意,也違反人權保障。
此外,針對民進黨立委公開「恐嚇」法官,並指導審判時引用的函文,要求司法院教育訓練法官,這樣公然干涉司法的言論,司法院長許宗力理應挺身而出加以駁斥,捍衛審判獨立,杜絕政治意識形態入侵司法,才能讓法官有一個乾淨的審判空間。
當蔡總統為同性伴侶權益及兩性平權奮戰時,國際人權的保障也須重視,政院用唯一排除「大陸人」的政策函令製造仇恨,煽動人民對立情緒,不是真正愛台灣及重視人權的政府應有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