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限時機車格 7月20日起最多停40分鐘20元
議員籲加強收費、停放宣導 市府應防挪車衍生糾紛 逾時處600元以上罰鍰

為提供外送員機車及民眾洽公短暫停放需求,台北市停管處2019年在北市推出「限停15分鐘機車格」,但發現民眾實際停放時間較長,因此自今年7月20日起,全市30處、233格限停15分鐘機車格,將調整為最長可停放40分鐘,前20分鐘免費,接下來的20分鐘收費20元。議員建議,市府要提出配套措施,避免車輛被挪動至限時計費車格,引發收費糾紛。
目前全北市有30處、233格限停15分鐘機車格,逾時處600元以上罰鍰,停管處昨宣布,自7月20日起調整為每次停放20分鐘,並得延長1次,0至20分鐘免費,20至40分鐘收費20元,超過40分鐘者,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停管處指出,標誌牌面將採圖例式設計,牌面上方為圖例與管制說明、下方則為管制時間表。民眾可依圖例了解管制方式,再依停放時段及管制內容停放車輛。
民眾若有建議新設置機車限時停車位的地點,可至北市府「市民服務大平台」網站申請,停管處評估後,原則將於同一街廓範圍內增設1處約5格的機車限時停車位。
停管處提醒車主,限時停車格不適用全市每日一張單、機車月票及電動機車停車免費等優惠措施。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明賢指出,增加停車周轉率的大方向是沒錯,但新興措施必須做好標線或告示等配套,避免造成民眾誤解,特別是有人停車會挪動他人機車,若被挪車移動到限時計費車格,都要有配套解決收費紛爭。
民進黨議員趙怡翔提醒,支持朝向多元停車設計,面對外送時代來臨,臨停需求提升,外送員到餐廳還要有等餐時間,確實有必要設立限時機車停車格,但仍有挑戰要解決,例如確保限時概念被落實,也要向民眾宣導清楚使用限制,避免不了解而不小心吃上罰單,目前30處限時計費車格可先了解有無符合地方需求,往後再擴大設置。
民眾黨議員陳宥丞認為,面對極端氣候,機車族本來就十分辛苦,延長限時機車格時間讓有需要的機車族使用是一項德政,但機車臨時停車格標誌、標線還有民眾不太清楚,不知道怎麼計算收費、停放,必須要多加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