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托法預告 民團批未見提升公共服務量能
為改善托育環境,衛福部社家署24日預告針對2歲以下兒童訂定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規定未來保母必須考取技術證、允許企業及部落設置互助式托育等變革。不過,民團表示,草案對提升公共化服務量能隻字未提,十分可惜,且應更落實訪視員制度,才能讓大家更有信心。
社家署家庭署家庭支持組組長簡杏蓉說,《兒童托育服務法》重點包括加強保母資格、允許部落及職場提供互助式托育、將社區公托家園入法,也要求托育機構設置專帳和會計,加強管理。
截至今年6月底,登記合格的保母共2萬7106人,其中取得技術士證者有2萬3940人(88.32%)、幼保及幼教相關科系966人(3.56%)、接受126小時職前訓練者2200人(8.12%)。簡杏蓉說,為提升保母專業能力,草案廢除了126小時職前訓練後,直接登記為保母的管道。未來這些對象須考取技術士證才能成保母,但已取得資格者不受影響。
另外,社家署也允許部落及職場提供互助式托育,只要孩子達一定數量,不必依機構設置的管道,也可聘雇托育人員進來帶小孩,力拚明年上半年送入立法院。目前教育部設有2~6歲互助式教保服務,待新法上路後,0~6歲都能有地方可送托,相關授權辦法將在子法中訂定。
針對預告草案,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說,草案宗旨僅提及確保兒童托育品質、建構完善托育服務體系,但對提升公共化服務量能隻字未提,十分可惜。召集人劉毓秀則表示,此次開放職場、部落等場域的互助式托育,有助解決托育資源不足的問題,但應更落實訪視員制度。
彭婉如基金會居家托育部研發組長李庭欣認為,居服中心對於保母品質、人力的維持十分重要,全法中僅提到要協助保母理賠,應多賦予中心的定位及功能,在職掌中納入媒合家長、輔導保母等,讓家長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