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柯配 參考憲法設計
蔡英文執政8年的憲政大限將屆,治理的貪腐問題,如巴西過期蛋及綠能養黑金等陸續浮出檯面,民眾期待政黨輪替的比率也高過6成,但在野兵分三路,理性上都知要整合才能贏,實際各有算盤,是不是就此讓民主防腐的8年輪替機制破功呢?
目前在野三人民調,郭台銘墊底情勢趨於明朗,侯友宜與柯文哲則呈麻花捲狀,糾纏環繞難分高下。藍白正副總統配如難成,靠理性計算棄保也充滿不確定,如此混沌2024還能一搏取勝的出路在哪呢?
理性計算的盡頭,其實是理想理念引路的契機,良善制度的突破與建立,不是靠政治人物的良心,而是面臨不確定但又有求勝的企圖,才能促成他們兌現過去說而不做的理想,成就典範。
以目前民調的糾纏,藍白與其陷於無窮迴路的纏鬥圈,不如回到根本思考,探究《中華民國憲法》總統及閣揆職權該如何劃分?政府人事如何依職權理路任命安排?共同設計出符合憲政理路,又能兼顧政黨政治現實的執政藍圖,不僅是為藍白政黨可能組聯合內閣的情況思考,且能提供給任何願依憲法、又考量現實上立法院可能會出現三黨不過半的政黨為參考。具體而言,就是鼓勵台灣政黨,不靠修憲,用白紙黑字的契約,實踐更貼近民主的「共識型」政府體制。
憲法上總統直選,但權力設定較集中為「國家元首」這一角色;而行政院長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首長,1997年的修憲雖將立院閣揆同意權取消,讓總統可直接任命閣揆,因而常成為替總統擋子彈的代罪羔羊,但藍白若願校正過去把行政院長做小的憲政扭曲,協商明定總統任命行政院長,得經由立院多數黨聯盟共推,且經此任命的院長,上任第一天到立院施政報告,可比照法國要求立法委員行使同意投票權,以彰顯自己在立院過半的支持。
這些俱應載於欲組聯合內閣的政黨契約,並公諸於世。再如內閣人事的任命,過去也未具文,「人治」色彩濃;具典範性的做法,應能具文將總統權力有關的職位,如外交、國防、軍事、兩岸等,明言是總統主導,其他行政院長有主動任命權,但任命前得與總統協商。最後,是所謂6千多種公營或公私合營事業的人事任命應完整列表,先做性質區分,如專業性、管理性或技術性等,再以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及聯合內閣的黨團代表等,組成提名小組,由總統最後任命之。
權位資源如能依憲法設計的邏輯做大方向分配,先形成共識且具文,藍白就不用糾結在侯柯配不配,或誰正、誰副等,最後再集中力量支持最有勝選機會的人,讓政黨輪替仍能發生,並實踐共識型政府,才是台灣的民主之福。(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政治所榮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