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超市茶葉蛋 試辦標註原產地
防洗產地 標示不實最重罰400萬
進口蛋標示問題引發諸多爭議,食品藥物管理署27日宣布,針對茶葉蛋、滷蛋、溏心蛋、白煮蛋等,經「實質轉型」但仍有蛋的形狀散裝蛋品,由8家連鎖超商、超市優先試辦標示「雞蛋原產地」,為期6個月。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雖是試辦期間,但若有標示不實情形,將依《食安法》開罰4到400萬元。若試辦成效好,液蛋加工製品如蛋糕、麵包等下階段將納入考量。
食藥署曾表示,雞蛋原料製成茶葉蛋屬於實質轉型,即使原料是進口蛋,煮熟後即可標示產地為台灣。但對於民眾來說,不僅難以理解,更擔心有業者取巧,拿進口蛋「洗產地」混充國產。
食藥署21日召集專家開會、25日邀集通路業者討論,啟動為期6個月的輔導試辦,以立牌、掛牌或標籤方式,標示雞蛋原料原產地,共有8家連鎖超商、超市加入試辦,包括7-ELEVEN、全家、萊爾富、OK超商、家樂福、愛買、大潤發、全聯。
林金富指出,雖然是試辦期間,但只要標示了就要按照《食安法》規定,如有標示不實,可裁處4到400萬元罰鍰,參與試辦的業者已清楚法規並願意配合。
林金富補充說明,雞蛋煮熟屬於實質轉型,因此無論進口蛋或國產蛋,製成茶葉蛋後可標示產地為台灣;本次輔導試辦是增加標示「雞蛋原料原產地」,也就是標註雞蛋來源國。
試辦6個月期間,食藥署將廣蒐各界意見。林金富表示,未來如果確定入法,將預告2個月後公告上路,如業者應標示而未標示,可依《食安法》裁處3到300萬元。
至於液蛋加工製品如蛋糕、麵包等,是否也會輔導業者標示原料產地?林金富表示,目前沒有納入試辦範圍,如果試辦成果很好,將納入考量。
另外,食藥署和地方衛生局合作「後市場稽查專案」,針對量販店、賣場、超市、超商及市場等通路,查核雞蛋外觀及包裝標示,14日至26日共稽查3293件,全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