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飛行傘意外 花縣府將訂自治條例
花蓮縣豐濱鄉18日發生飛行傘墜落釀1死引起社會關注,由於中央相關法規無罰則,地方政府僅能對違規業者規勸、輔導,沒辦法強制規範,花蓮縣5家業者都不合法,縣府對此祭出鐵腕,將訂定自治條例管理,預計1年內完成並送議會審議。
嘉義縣27歲蕭姓女子日前搭乘飛行傘,疑因安全扣環脫落,從10米高空墜落地面,最後傷重不治,魂斷異鄉,全案進入偵查階段,涉案葉姓教練經檢察官複訊,認為涉過失致死罪嫌重大,諭令5萬元交保,王姓業者暫時請回。
由於飛行傘活動在花蓮發展已有一段時間,帶來許多商機,但主管單位執法、輔導卻仍落後,如今悲劇發生,重創花蓮形象,民進黨縣議員張美慧昨在議會定期大會上,質詢縣府教育處未來有何因應措施。
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表示,對於飛行傘運動相關規定,如許可管理、經營等,目前縣府都是依「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規範業者,不過,縣內5家業者皆未依規定向地方政府申請許可,但因沒有罰則,縣府只能站在協助與輔導立場不斷告訴業者不得營業,今年8月也曾協同體育署實地查核、輔導業者,對未符合規定的部分給予建議。
她坦言,縣府過去曾對飛行傘運動擬訂自治條例,因中央管理辦法去年10月20日頒布後暫緩,為了能強制規範業者,近日將重新草擬自治條例,盼在1年內完成並送進議會審議。
此外,上月17日有遊客參加同一業者的飛行傘活動,不明原因墜落樹林,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腿部與臀部多處擦挫傷,當事人抱怨業者當時沒有叫救護車,向教育處陳情也未有回覆。翁書敏則表示正在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