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公僕守則 嚴禁批評政策
更新版香港《公務員守則》巡迴展覽日前移師至位於九龍的長沙灣政府合署,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此前受訪表示,公務員不可以公務員身分批評任何政府政策,同時必須避免令人誤把其個人意見視為官方立場。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接受香港《公務員通訊》訪問時表示,《守則》是本屆政府在公務員事務上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旨在闡述在「一國兩制」方針下,香港特區公務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以及應有的基本信念及操守準則。
楊何蓓茵在訪問中指出,公務員必須注意個人行為操守,不可以公務員身分批評任何政府政策,而以個人身分發表意見和進行活動時,必須避免令人誤把其意見視為官方立場,或與其公職身分扯上關係。
她強調,「這不等於沒有言論空間,《基本法》明確保障巿民的言論自由,但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一樣,自由並非絕對」。她續指,外國也對公務員的言論有類似的要求,職級愈高,要求愈嚴格。
她說,更新版《守則》對參與工會工作的同事沒有任何影響,工會代表可繼續就薪酬、福利、職業安全等與工會成立目的相關的議題,表達與政府不盡相同的意見。
談及未來的工作重點,楊何蓓茵指出本屆政府十分重視公務員培訓工作,無論是涵蓋國情、國家安全、地緣政治,還是領導才能、最新科技應用等培訓內容,在質與量方面均有所加強。
楊何蓓茵談及自己對於新時代公務員的期許時說,希望他們清楚明白自己的「憲制責任和角色」,並以專業精神做好分內工作。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6月7日向全體公務員發出通告,頒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闡明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公務員作為行政機關一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以及公務員應有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