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李奇叡/台北報導

媒體議價法牛步 產學批政院

跨國社群平台橫掃400億廣告收益 傷本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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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後排右三)等人29日舉行「新聞有價,公平競爭—催生媒體議價法」公聽會,並邀請時報資訊總經理何勁松(前排右三)等人發表看法。(姚志平攝)

 Google、Meta等社群平台使用新聞內容卻不必付費,與新聞媒體間逐漸形成不公平競爭關係,隨著多國立法要求平台付費,我國近年也開始討論催生《媒體議價法》。民眾黨立院黨團29日召開公聽會,與會學者多對立法牛步感到不滿,時報資訊總經理何勁松等媒體產業代表也呼籲應盡速立法。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昨說,社群平台早已成為新聞主要收看管道,但2019年台灣數位廣告收益達400多億,國際平台卻未合理分配利潤給媒體,媒體只好向業配、公家標案、腥羶色甚至假消息靠攏,平台更不會花預算在劣質新聞上,形成惡性循環。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表示,有線電視廣告收入自2011年的212億元,一路下滑至目前的150億元,報業廣告也僅剩14.1億元,Facebook等跨國平台搶走台灣數位廣告6到8成的收入,卻不用落地、繳稅,造成不公平競爭。

 他痛批,相關部會官員只會與跨國公司拍照,卻毫無解決問題的魄力,尤其法案進度拖延過久,必須在本會期加速推動;政大法律系教授王立達也說,自他與許多學者在2022年9月1日首次提出相關草案以來,進展緩慢、甚至倒退。

 「行政院決策層級對此議題的支持力度不足!」王立達點出,政院成立相關協調小組,召集人卻不參與和議價法相關的實際會議,只當「藏鏡人」,還說不知道行政院長卓榮泰的意向;而數發部的態度詭異,根本無法應對數位時代的挑戰。

 數發部數產署副署長陳慧敏強調,數發部非常贊成立法,但因為還有相關公會想法不一致等原因,仍須溝通,「如果各方有共識,我們也很樂見」。

 何勁松強調,Google、Apple近期推出的AI爬梳模型,已經可以不必連結到新聞本身,直接剝奪媒體收益,建議議價仲裁應盡速立法;除了議價外,也應設數位新聞發展基金,改善整體新聞產業環境,特別是用於原創新聞內容產製、傳統新聞媒體數位轉型、新聞從業人員改善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