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美大選投票華裔女 梁亞娣
《傳記文學》2024年十二月751期 身為弱勢華裔女性 無畏法律不公 努力做自己
梁亞娣,出生於加州舊金山中國城,是美國華人移民第二代。時值美國於一八八二年通過《排華法案》,該法嚴格限制華人移民入境美國,並針對中國移民和在美國境內的華裔美國人進行排斥與限制,這是美國首次將單一族裔視為排除的對象,在自稱是民主實驗場的美國,《排華法案》的施行,無非是歷史的錯誤。梁亞娣的出生,正處排外氛圍十分強烈的舊金山華人社區,也因為身為弱勢的華裔女性,她身受其害,看見不公平的法律與限制,設法擺脫種族藩籬,為做自己而努力,為身為女性而勇敢面對。
梁亞娣的父親是一名鞋匠,每月賺得二十美元;母親在中國城附近從事家庭幫傭。狹窄的房子裡住有父母、八個兄弟姐妹以及姑姑和叔叔,梁亞娣是家中最小的女兒。為了養活全家十二口人,梁亞娣的父母靠著微薄的收入,努力賺錢,養活一家老小。根據梁亞娣最早的記憶,為了填飽一家人的肚子,年幼的她,甚至到舊金山賭場向人討取剩餘的食物回家。儘管身為一名十九世紀末的美國華裔女性,面臨來自社會的貧困和歧視,她仍堅持信念,不向命運低頭。在成長過程中,自幼就和兄姊們住在被侷限的華人社區,就讀種族隔離的學校,不論是種族、性別、階級各項條件,梁亞娣皆處弱勢,幾乎沒有翻轉的契機。
九歲那年,母親將梁亞娣賣給別人家當「家僕」。期間,一有機會,她就爭取去當地一所基督教教會學校學習英語。殊不知,她已被母親出賣為奴。當年像梁亞娣這樣被賣為「家庭奴役」的女孩,在成年後往往會再被轉手販賣或淪為妓女。在梁亞娣的叔叔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後,試著聯絡梁亞娣在教會學校的老師,終將梁亞娣成功帶返回家。也因為她歷經這一個人生重要的經歷轉折,梁亞娣願意以同理心為處於劣勢的華人婦女發聲及吶喊,翻轉她們的命運,為此奠定日後梁亞娣成為人權宣導者的基石。
一八九九年,梁亞娣十二歲時,父母安排她的姐姐嫁給蒙大拿州一名年長的男子,姐姐不甘接受這門親事和男友私奔逃家。父母為了成全這門親事,安排只有十二歲的梁亞娣替代姐姐嫁給那名男子。梁亞娣不滿家庭以包辦婚姻強迫她結婚,在不屈服下,選擇離家出走,躲藏在她過去學習英語的長老教會的宣教之家。就當年教會宣道者,也是反奴役先驅者唐納迪娜.卡麥隆(Donaldina Cameron,一八六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一九六八年一月四日)回憶,當初,她認為梁亞娣與一般逃跑的華人女奴相同,是為了逃脫命運的枷鎖,因此願意提供梁亞娣一處可以生活和繼續接受教育的避難所。(四之一;摘自《傳記文學》2024年十二月75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