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2林偉信/台北報導

杜撰陸情資詐獎金 2軍官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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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3個大陸線人與情資詐千萬獎金,軍情局2校級軍官判刑定讞要入獄。(圖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本報資料照片)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蘇永玲與中校蘇薪名自2018年起聯手用「一人分飾兩角」方式,杜撰與大陸線人聯繫的假資料,詐領千萬元獎金,最高法院21日考量蘇永玲供出另案共犯,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輕判有期徒刑3年2月,蘇薪名則判刑5年,全案定讞,2人要入監服刑。

 蘇永玲任職軍情局期間,蘇薪名剛好接受軍情局相關訓練,因而結識同期受訓的蘇永玲,2人從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間,由蘇薪名上網購買或蒐集的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證提供予蘇永玲,佯裝蘇薪名引介大陸地區人民。

 蘇薪名因有資訊專長,長期以此設計APP營造蒐情情資假象,將從網路蒐整或自行編撰而來的大陸地區軍港軍艦船舶動態等資訊,交給蘇永玲陳報軍情局,由蘇簽獲該局同意將這些陸籍人員列為試用人員。蘇薪名陸續以切換通訊軟體使用者帳號「一人分飾兩角」,杜撰與陸籍人員聯繫的不實對話紀錄,再自行蒐整相關資訊。

 蘇永玲把這些假情資回報軍情局,申報獎金共計新台幣654萬3793元、美金14萬4800元,其中85萬945元由蘇永玲收受,其餘由蘇薪名收受,再轉存至他人帳戶隱匿犯罪所得及掩飾其來源,並妨礙、危害國家對於犯罪所得的調查、發現、保全、沒收與追徵。

 台灣高等法院考量蘇永玲誠摯努力供出另案共犯,客觀上有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有情輕法重、情堪憫恕之情,依現役軍人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3年2月,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則判刑5年,褫奪公權5年,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