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 法官裁准12天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遭台北地院羈押禁見,柯為父親治喪事宜,聲請解除禁見處分,北院27日下午開庭,柯母何瑞英、柯妻陳佩琪在庭上哽咽陳述;柯文哲聞言當庭落淚3次,合議庭認同檢察官意見,不同意解除禁見到4月2日,最後裁定柯自2月27日至3月10日解除禁見12天,僅有妻子、母親、弟弟柯宇謙、妹妹柯美蘭4人可接見。
柯聲請解除禁見處分,北院准柯妻陳佩琪、柯母何瑞英出庭陳述。何瑞英在陳佩琪、立委陳昭姿攙扶下,以手帕拭淚,邊走邊哭進入北院。
何瑞英在庭上哽咽說先生生病住院時一直問她「文哲在那裡?」她不知怎麼說。陳佩琪說,自柯父生病以來,身為長子的柯文哲無法陪侍在側,柯父生前交代柯很多身後事,柯家是傳統閩南家族,篤信佛道教,希望能解除柯禁見,送父親最後一程。
陳佩琪說,婆婆心智退化很多,常看電視問她「天氣冷,文哲怎麼只穿短袖短褲?」婆婆說完隔天就忘了,她有憂鬱症,那一天離世也不知道,想跟丈夫道別離,身後事不是只有辦完告別式,之後還有很多事要處理,請求解禁至4月2日。
柯的律師說,柯家人不是同案被告及證人,解除禁見是討論治喪事宜,與案情無關,請求讓柯承擔長子的責任及義務;可在看守所內接見,因有監視環境,不會有串證疑慮。
但檢察官希望解除柯禁見至3月10日柯父告別式為止,尊重法官依法處理,以維人倫,但請法官基於適法性、公平性、可監督性作裁定,以符合羈押必要。
法官因柯家屬、律師與檢察官對解除禁見的時間意見落差太大,一再請雙方協調,不然若雙方沒有共識,檢方會因不服提抗告,將拖過柯父告別式,並告知柯家屬,羈押禁見有一定規定,不能因人設事。經合議庭評議後,裁定柯自27日起至3月10日解除禁見,僅有妻子、母親、弟弟、妹妹4人可以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