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0謝明俊/苗栗報導

鍾東錦下令 獵犬禁入石虎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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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是全台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最大棲息地,苗栗縣長鍾東錦日前在縣務會議上,指示農業處及縣警局加強宣導並勸戒喜歡以獵犬狩獵民眾,避開石虎出沒地區,以免影響石虎生存。(苗栗縣政府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是全台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最大棲息地,苗栗縣長鍾東錦聽聞有民眾帶著獵犬出入通霄鎮山區捕獵,由於當地是石虎重要棲地之一,他擔憂恐影響石虎保育工作,指示農業處及縣警局加強宣導並勸戒喜歡以獵犬狩獵的民眾,避開石虎出沒地區,以免影響石虎的生存。

 鍾東錦表示,他在網路上看見有民眾反映,經常有獵人帶著獵犬進出通霄鎮山區,由於當地正是石虎在苗栗縣最重要的棲地之一,他擔心獵犬會誤傷石虎,特別請縣警局及農業處查明捕獵行為的合法性,並嚴禁大量獵犬頻繁進入石虎出沒區,以防止石虎遭攻擊,嚴重影響石虎等保育動物生存。

 農業處長陳樹義表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第1項規定,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的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應在地方主管機關所畫定的區域內為之,並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受託機關或團體申請核發許可證。

 陳樹義說明,苗栗縣政府目前未畫定任何獵捕區域,全縣未經許可不得獵捕野生動物,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獵捕到石虎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則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處強調,保護動物尊重生命,《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對其管領的犬隻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飼主應善盡飼主責任,切勿疏縱放養犬隻或以犬隻狩獵野生動物行為,若造成犬隻危險受傷害,違者將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