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警前小隊長收賄 重判20年

基隆市警察局去年6月爆發少年隊前小隊長周學賢、偵查佐劉政繁涉嫌包庇色情及賭博業者,並收受業者高額賄賂。基隆地方法院認為周學賢犯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日前重判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高達427萬元的賄款;劉政繁遭判有期徒刑5年2月,並沒收10萬元不法所得。
警方去年接獲檢舉,指擔任少年隊刑事小隊長的周學賢,涉嫌在仁愛區有女子陪酒及性交易的夜色KTV,及有賭博行為的麻將館插乾股,以刑警身分為業者扮演「門神」,並收受業者提供賄款。
地檢署去年6月指揮廉政署、調查局等單位搜索相關業者及涉案人處所,訊後將周學賢及劉政繁聲押獲准。
地檢署調查,周學賢自2022年2月起,開始「保護」夜色KTV,並每月收取負責人李男10萬元保護費與每月約2萬元的1股乾股紅利,直到2024年1月改收取每月12萬元保護費,期間共收取業者348萬元。
另外,周學賢還自2022年5月起,按月收取「大四喜棋牌社」麻將館負責人陳總明提供每月2萬元保護費與2股乾股分紅,到2024年6月間共收取業者79萬元。
檢方去年9月將全案起訴,在法院審理期間,周男對於犯行一概否認。法官審理後,認為周男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2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3年及12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共427萬元。另外,同案被起訴的劉政繁,遭法官認定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遭判有期徒刑5年2月,並沒收10萬元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