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5陳祐誠/台北報導

春節出勤領不到獎金 台鐵挨批

產工控片面縮檢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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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產業工會指控,台鐵於春節後才告知更改疏運獎金計算方式,導致有人少領,這種先工作、後縮減待遇,是片面縮減勞動條件的違法行為。(陳祐誠攝)

 台鐵員工於春節期間上班,可拿到每日1500元的出勤獎金,但台鐵產業工會指控,資方於春節後才告知更改計算方式,導致有人少領獎金,這種「先工作、後縮減待遇」是片面縮減勞動條件的違法行為。台鐵則回應是依法行政,未來會加強溝通。

 春節疏運為台鐵年度最重要任務,假期間要服務數百萬旅客。為鼓勵台鐵員工犧牲放假期間出勤,台鐵會發放春節疏運出勤獎金,基準為「每出勤1日即發給定額1500元、最高以出勤4日發給定額6000元」,只要在疏運期間有工作事實者即可領取。

 但台鐵產業工會指控,今年春節連假為1月25日至2月2日,台鐵公司在疏運結束後,才發函告訴大家限縮獎金發放。台鐵產工祕書長朱智宇說明,資方引用錯誤法條,讓春節疏運前一日跨日工作員工,就算當日有工作事實,仍無法領取疏運出勤獎金。

 朱智宇舉例,1月24日晚上7時30分上工的員工,下班時間為25日上午7時30分,這段期間的工作量非常龐大,要應付提早返鄉的人流。以往這時段上班的人可以領到出勤獎金,今年卻在春節過後被告知無法領取。

 朱智宇批評,這種「先工作、後縮減待遇」是片面縮減勞動條件的違法行為,不僅讓新進人員感到待遇制度不穩定,更讓原任員工一再看到公司破壞當年公司化「權益不變」的承諾。

 台鐵公司回應,為體恤員工在節日疏運期間的辛勞與貢獻,依行政院核定標準發放疏運獎金,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凡涉及全公司共通性事項勞動條件、員工權益及勞資議題等,皆依相關法令與台鐵企業工會協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