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釋憲爭議 512開說明會

備受矚目的《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去年底朝野立委修法引發國會議場攻防,行政院覆議失敗後,總統今年1月23日公布,綠委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案,迄今憲法法庭還未作成受理與否的決定,18日公告憲法法庭5月12日要開說明會,請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人、立法院及專家學者到庭陳述意見,憲法法庭屆時如果決定受理會正式公告,如不受理則會作成裁定。
2025年1月23日總統公布修正憲訴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增訂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2個月內補足提名;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除另有規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同意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的評決門檻規定。
柯建銘等立委主張,憲訴法修法有重大明顯的立法程序瑕疵,且侵害憲法保障的司法權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及民主原則等,民進黨51位聲請釋憲立委的人數已超過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符合聲請規定,請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聲請,並作成違憲判決。
立法院已委由葉慶元律師提出意見書,認為柯等51名立委所指的憲法法庭難以作成判決的困境,是總統與立法院間對於大法官提名人選的人事同意問題,這是憲法劃歸在總統及立法院的憲法權力,與司法權無涉,執政黨不能在克盡其提名義務的前提下,任意訴諸憲法訴訟來解決這個問題。
葉慶元說,這樣的作法是迫使憲法法庭對於重大政治議題揭露心證,並作成實體權威決定,長此以往,將讓司法權淪為立法權或行政權的工具,與憲法所揭示的權力分立原則不符合,憲法法庭就本聲請案應該以政治問題,作成不受理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