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9王玉樹、李奇叡/台北報導

產創三讀祭國安 海外投資限縮

相關子法半年內出爐 違者最高罰千萬 投資抵減增「AI」及「減碳」 上限提高至2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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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長韓國瑜(右)敲槌後,立法院18日院會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姚志平攝)
產創條例修法重點

寒蟬效應來了!立法院會昨(18)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投資抵減項目範圍增加「AI(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可抵營業稅上限金額翻倍到20億元。更加嚴廠商海外投資,新增「特定國家或地區」、「特定產業或技術」範圍,都需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違者得令其撤回,否則處最高千萬罰鍰。

 由於工總先前曾反彈,所謂特定國家、技術條文規範不明確,有「空白授權」疑慮,對企業營運構成嚴重衝擊。經濟部昨表示,特定國家或地區、產業或技術、金額等規定,將會廣納各界意見,在6個月內完備子法訂定。另會同財政部,也會在子法中提出AI及節能減碳項目適用範圍、投資新創事業相關規定、國家重點發展產業適用範圍。

 《產創條例》部份條文去年底落日,歷經修法討論,終於在昨日通過。新法延長5年,回溯今年1月起,一直到2029年適用。這次修法有三大重點,包括「投資抵減範圍擴大」、「增加新創募資機會」及「避免關鍵技術外流」。

 原抵稅項目產創條例10之1,是針對智慧機械、5G軟硬體、資安防護等,對相關技術與設備支出,給予金額15%以內,上限10億台幣,抵減當年度5%營所稅,或分3年每年各3%。因經濟情勢變化快速,這次修法新增「AI」、「節能減碳」也可抵減,金額上限從10億元同步拉高至20億台幣。

 另為加大投資新創事業力道,三讀給予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投資對象為5年內新創事業,若投入的產業範圍屬於國家重點發展業者,每年可減除總額由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避免關鍵技術外流上,原本到國外投資「達一定金額以上者(超過15億元)」才要事前審查,這次產創條例第22條增加,於「特定國家或地區」、「涉及特定產業或技術」,也都要要事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而主管機關得全部或一部分不予核准,或給予附款(附帶條件)核准,包括影響國家安全、對國家經濟發展有不利影響、有重大勞資糾紛尚未解決等都在內。公司未申請核准即投資,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再不改正、撤回投資者,罰緩提高到50萬至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