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3丁上程/台北報導

長照漏洞 不良居服員無法可淘汰

詐騙長者錢財 事後改名換機構 又能繼續騙 北市社會局將建請中央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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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左)。(摘自北市議會直播系統/丁上程台北傳真)

台北市邁入超高齡化社會,老年人口數逐年增加,居家照服員的需求也激增。不過近年來不僅出現「不良居服員」詐騙長者錢財,也有「長照蟑螂」向機構詐領服務費。民眾黨議員陳宥丞質疑,計程車司機都得申請良民證,但居服員卻不用,無法汰換惡質居服員,機構也無法辨識。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會參考其他縣市的防治方式,也會建請中央修法。

 陳宥丞指出,台北市為6都直轄市中高齡化最嚴重的城市,長照需求日漸增加,因此居服員也扮演關鍵角色。他認為,雖然大多數居服員都是辛苦且認真的,不過仍有少數「老鼠屎」,之前不僅出現居服員偷拿長輩的提款卡盜領錢財,甚至有居服員直接帶著長者到地下錢莊借錢,最後房子還被低價法拍。

 此外,台北市日前也出現了「照服蟑螂」,先是欺騙照服者的家屬簽署文件後,再用文件向長照單位詐領服務費。這些不良居服員在事發後,只要改名、換機構,由於法規未規範有犯罪紀錄不能擔任居服員,在長照人力缺乏的情況下,有些新機構無法查證應徵者是否有不良記錄,有些則可能因為缺乏人力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長趙佳慧表示,如果居服員在任職期間涉犯刑法經判決1年以上之罪行,有授權機構可以予以解僱。而社會局要將居服人員納入系統時,也會向警方調查是否有涉犯性侵害案件的紀錄,也會要求錄用的社福機構提供居服員的良民證,但是,目前無法強制規範「有紀錄者無法任職」。

 陳宥丞也進一步建議,「要求」警方及機構提供資料過於被動,應是要求居服員「主動」提供,以免給予不良居服員隱匿的空間。此外,也應比照新北市政府建立平台,註記不適任或曾違反相關規範的居服員,讓錄用的機構及照護者家屬都能知曉。

 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相關規範必須跨縣市討論,未來會藉由基北北桃合作平台討論,也會提案向中央反映修法。

 社會局說明,隨著長照機構及居服員數量增加,部分素行不適當的居服員會造成民眾對於居家服務品質的疑慮,因此未來也會研議於符合法規前提下,有條件開放照服員違規、犯罪資訊,以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