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聽 麗寶出示交易紀錄
基福山生命園區爭議

麗寶集團旗下的「基福山生命園區」近日傳出土地交易糾紛,鎧辰開發總裁陳振豐主張沒有出售25%土地,要求麗寶集團歸還,對此,麗寶資產董事長陳志鴻指出,雙方在律師見證下簽訂協議書,且交易都有證據及時序,為避免影響商譽,因此被動舉行記者會出面說明。
陳志鴻說明,整起交易案是民國110年陳振豐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簽訂買賣合約,以21億元出售75%股權、土地,麗寶總裁吳寶田知道協議內容後,不忍好友賣掉畢生心血,因此在沒有議價前提下承接所有條件,以85億元購買53公頃的土地,並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簽訂「股份暨土地買賣框架協議書」。
麗寶表示,爾後雙方合議,於民國111年1月成立新公司(寶德鎮開發事業有限公司),陳振豐於民國111年4月起陸續作價入股,非但願任公司董事,並以股東身分共同簽署銀行貸款之連帶保證人,並非其所稱只是配合辦理土地過戶。
麗寶指出,雙方合作逾3年之久,陳振豐突然改口自始未出售其名下25%土地,亦無意願入股寶德鎮公司,疑似與國稅局稽查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有關。據悉,陳振豐開發的基福山生命園區案內之土地,早期以借名方式登記在關係人名下,後以訴訟方式分別於民國89年及103年判決應返還土地確定在案。依據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應於法院判決確定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時應繳納鉅額土地增值稅。推測陳振豐基於土地增值稅的緩繳,遲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返還登記作業,於出售土地時,亦維持借名登記的當事人與寶德鎮公司簽約、過戶,陳振豐因消極辦理判決移轉登記之誤判,估計遭課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
但陳振豐指控,從頭到尾土地交易案僅75%出售給麗寶集團,價金74億元,其中有53億元為清償土地銀行的貸款,實付現金21億元,雙方的框架合約明定標的價款明確,付款時程也遵循協議。
麗寶則強調,集團成立45年來,一向秉持誠信原則,為保障企業商譽避免外界遭其誤導,才召開記者會,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