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剴剴上凱道 8萬陳情虐童可處死
終結兒虐逾萬人站出來 提6大訴求

出養童剴剴於出養過程中安置於保母家中,卻涉遭保母虐死,全案將在13日宣判,引起民眾關注,「剴剴網路媽媽群」10日舉行「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集會行動,提出加重虐童刑責等訴求,逾萬名民眾共同疾呼「保母殺人、求處死刑」、「兒虐零容忍、重判不假釋」,主辦單位也蒐集8萬餘份陳情書,將送往總統府、地方政府等要求重視兒童保護訴求。
昨有許多家長帶小孩身穿白衣、手持白菊花一同出席,並且舉著「守護兒童」等手牌,主持人開場發言提到剴剴離世的過程讓人於心不忍,也有多名兒虐案的受害家屬登台發聲,不希望再有下一件兒虐案件發生,台下民眾聽聞後眼眶也都泛著淚光。
「剴剴網路媽媽群」在這次集會遊行提出6大訴求,包括設立「兒少保護部」;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設立兒虐專責社工;推動「訪視助理員」制度;增訂《刑法》271-1「虐殺兒童罪」;由法律授權可在「未定案」的情況下,將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迅速隔離。
「剴剴網路媽媽群」發言人李侑宭表示,6大訴求是針對現行兒童保護機制不足提出的具體改善方案。她舉例,如南韓設有兒童權利保障院,芬蘭與英國也都有預防性訪視制度,盼台灣比照辦理,並加強對第一線警察與社工的專業訓練。
訴求中以增訂《刑法》271-1條「虐殺兒童罪」最受關注。李侑宭提到,過去兒虐案多以《刑法》第286條的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罪偵辦,近7年來卻僅成立1案,即便修法強化量刑,實務上仍普遍輕判,難以反映施虐行為的嚴重性。她強調,在剴剴案中,雙北市政府與兒童福利聯盟皆失職,導致保護機制層層失守,應共同承擔責任。
來自馬來西亞的彭媽媽帶著2歲孩子與丈夫特地來台參與活動。她說,無法想像怎麼會有成年人對孩子如此殘忍。為了聲援活動,她與丈夫買機票親赴現場,盼能盡一份心力。
兒盟則說,接受各種意見,會保持初心,精進服務,繼續堅持為孩子的事努力。針對遊行訴求,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會成立專責單位,應該不會是部,可能是司或署。至於專責醫師、訪視助理員等訴求,目前制度都已有,但如何更落實、強化,是後續需要處理的。
至於增訂《刑法》第271-1虐殺兒童罪,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張秀鴛說,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已明定「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法務部也在2024年7月增修《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七歲之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是否增訂《刑法》虐殺兒童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涉及刑事司法量刑政策,衛福部將配合法務部凝聚共識研商處理。(相關新聞刊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