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6郭良傑、曾薏蘋、周毓翔/連線報導

涉性招待 陳宗彥一審無罪

行政院前發言人涉貪遭訴 台南地院認定證據不足 酒店業者判有罪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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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接受性招待案,台南地院15日判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因涉嫌接受業者關說及2次性招待遭起訴,台南地方法院認定證據不足,15日宣判陳無罪;但連姓及王姓業者均依媒介性交易罪,各判應執行1年、8月,均緩刑2年。藍委質疑,陳宗彥無罪理由居然是「陳董不一定是指陳宗彥」,但提供性招待的酒店業者卻都被判刑,實在弔詭。台南地檢署則表示,待收到判決結果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台南地檢署:研議是否上訴

 陳宗彥昨發聲明「感謝法官正確的認事用法」,強調此案10多年前就被檢察官簽結,法制上根本不該再存在,被起訴他深感不平,獲無罪判決後,非常欣慰,謙卑地希望就此揮別陰影。

 外界認為,陳宗彥是賴清德總統的心腹,獲判無罪後,應有機會復出。綠營人士指出,現在說這個都還太早,陳宗彥的官司距離定讞還有一段時間,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好好面對未來一關關的司法程序」。

 而當初踢爆此案的民眾黨前立委陳琬惠諷刺說,原來只要賴清德總統的人馬就會沒事、手握黨證即可為所欲為,呼籲檢方上訴。

 陳琬惠2023年2月踢爆陳宗彥擔任南市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時,涉嫌「常態性接受性招待」,經南檢分案重啟偵查後,陳宗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起訴,連姓、王姓業者均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及媒介性交易等罪嫌起訴;陳宗彥在檢方調查時,始終否認犯行。

判決理由 難確定陳董身分

 檢方起訴指出,陳宗彥2012年12月間受連姓酒店業者的王姓特助請託,協助當時台南市警某分局偵查隊副隊長申請平調。同年12月26日晚間,安排酒店女服務生為陳提供價值1萬2000元的免費性服務。

 另外,連、王曾於2013年向台南市政府提出「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屢遭退件,向陳宗彥諮詢並請託,陳指導改善事宜亦允諾協助處理。連、王為答謝陳,2013年11月9日晚間再次提供陳免費性招待。

 台南地院審理時,檢方提出監聽譯文雖顯示陳宗彥於2012年12月26日晚間10時59分之後,與王疑似透過電話聯絡帶女子出場,且翌日凌晨出現王接到酒店員工詢問「秀錢」從哪邊抽的問題後,王答「那個咖啡錢算老闆的」、「你同學寫陳董」。

 判決指出,陳宗彥否認接受性招待,連、王除否認提供性服務,亦無法確定「陳董」即是陳宗彥。其他監聽譯文曾出現陳宗彥向王提及,他的4位朋友中,有1位亦稱呼為「陳董」,因而難以確認監聽譯文的「陳董」即是陳宗彥。另無其他證據證明陳宗彥接受免費性招待。

 另有關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法官認定,雖出現王因「陳董」要叫小姐而挑選「愛佳」出場,但譯文中之「陳董」亦未能證明是陳宗彥,無從推論出王為陳宗彥提供性服務的結論。

 合議庭認定,檢方起訴陳的監聽譯文指其接受性招待,並無積極及關連性,證據力明顯不足,判陳無罪。

藍委批 接受性招待除罪化

 藍委柯志恩說,監察院去年以2比11懸殊票數,未通過彈劾陳宗彥,已令社會譁然,沒想到,昨天一審的無罪判決更匪夷所思,等同向社會宣告官員接受性招待除罪化?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則表示,陳宗彥是賴清德心腹中的心腹,是比綠委林宜瑾跟林俊憲都還要親近的人,當初看到陳宗彥被起訴,他很驚訝,甚至給予賴清德高度肯定,但如今陳宗彥被判無罪,那就毫無意外了,如果檢察官不上訴,那就更不意外了。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強調,一切尊重司法,但現在只是一審判決,是否上訴要尊重檢察官,案子該怎麼查就怎麼查,民進黨不會像藍白那樣,尚未判刑確定就到處抹黑。(相關新聞刊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