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6張薷、黃敬文/台北報導

陳菊病假5個月 銓敘部:可請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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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長陳菊。(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長陳菊去年底流感到高醫住院治療,隨後發現右側腎臟長腫瘤且有腦血管阻塞,因病請假至今已5個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5日質詢,院長級政務官員的病假時限多長?銓敘部政務次長懷敍指出,公務員有28天病假,且可申請延長,2年內可請1年,全國公務員全部適用;監院表示,陳菊1、2月的薪水已繳回國庫。

 陳菊迄今尚在病假中,適逢監察院爆發公務車濫用爭議,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質疑,陳菊已5個月未上班,會讓濫用公務車、違法亂紀的監委變本加厲,立委無法詢問陳菊,若陳菊身體狀況不允許,監察院長應換人做。

 吳宗憲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員會質詢也提到,希望陳菊可以早日康復,但外界也關注院長級別的政務官請假時限可以多長,是否有相關規範,也詢問是否有請假這麼久的案例。

 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回答「沒有這部分(院長請假那麼久)的印象」,懷敍則表示,依照「公務員請假規則」,公務員有28天病假,如果病假請滿還無法恢復上班,可以申請延長病假,2年內可申請1年,這套制度全國公務員全部適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也表示,陳菊住院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每年有28日病假,可以申請延長病假,2年可申請1年,在此之後就不能支薪,過去前監察院長王作榮也曾因病請長假,最後是由總統府批准假。

 陳菊去年12月下旬因流感到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就診,出院前卻發現小中風,目前復健中;監察院證實,因陳菊住院期間未上班,不希望落人口實,因此決定繳回住院期間的薪水,目前已將1、2月的薪水繳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