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7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北 涉洗錢54億 易沛負責人求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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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沛網路科技涉嫌設立10多家虛偽特約商店,洗錢代收賭金、投資款逾54億元,台北地檢署6日起訴負責人明仁宇等18人。(本報資料照片)

 第三方支付業者「易沛網路科技」涉嫌自2023年8月至去年底,設立10多家虛偽特約商店,佯裝販賣商品、遊戲點數為博弈集團、地下期貨商從事洗錢、代收賭金、投資款共54億6640萬多元,台北地檢署6日依洗錢、賭博、組織犯罪、違反期貨交易法起訴易沛實際負責人明仁宇等18人及易沛16家公司,易沛名義負責人鄭明祈獲不起訴。

 檢方認為明仁宇成立易沛公司洗錢涉嫌重大,具體求刑8年以上;明男女友、易沛財務主管陳子瀅求刑7年以上、易沛公司特助姚嘉樂求刑6年以上。檢方認定明男收受博弈、地下期貨商手續費共4373萬1221元為犯罪所得,另查扣易沛公司帳戶4038萬2951元,均聲請沒收。

 檢方因本案犯罪組織龐大,為清查組織成員是否共犯洗錢、公司法等罪嫌,另分案偵辦。

 檢調偵辦本案時,因發現鄭明祈曾任瑞士銀行資產管理台灣區總經理,為金融圈名人,加上易沛的董監事中有多名前檢調官員,包括調查局前處長、北檢前主任檢察官在內,但北檢強調,這些前官員並未涉案。

 起訴指出,易沛以第三方支付業為營業項目,取得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署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能量登錄業者,明男為增加易沛公司代收付的額度,且為規避法律規範,遂設立台達等多家人頭公司作為金流通道商,向茂為歐買尬數位科技公司申請虛擬帳號、繳費代碼提供易沛使用。

 易沛則將虛擬帳號、繳費代碼提供博弈集團、地下期貨商從事洗錢、代收賭金、投資款,自2023年8月至去年12月間,為非法博弈集團洗錢47億5702萬1126元、為地下期貨業者收受入金7億938萬16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