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版圖 牽動NCC、中選會人事

民進黨透過大罷免試圖改變朝小野大局面,成敗與否不僅影響法案的推動,更左右人事案審查,包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中選會委員、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以及監察院正副院長與委員,若執政黨無法成功罷免6席次以上,並成功補選6席以上,未來總統府、行政院所提相關人選名單,在未獲在野黨的支持下,恐處處掣肘。
大罷免結束後,第11屆立法院要審查的人事案依序有審計部審計長、中選會主委與委員、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監察委員,以及任期早已於去年7月屆滿的NCC委員人事案。其中,審計長陳瑞敏任期將於今年10月1日屆滿;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等6名委員將於今年11月3日屆滿;檢察總長邢泰釗將於明年5月7日屆滿、第6屆包含正副院長等28名監委將於明年7月31日屆滿。
依新修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時,以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換言之,必須要獲得57席立委支持,人事案才會通過,而現在民進黨在立法院僅有51席,勢必要尋求藍白兩黨的支持。不過,根據去年立法院審查人事案的狀況,要闖關恐非易事。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說,未來若監察委員人事案送進立法院,他將堅決反對,拒絕讓酬庸人士進入已不具正當性的機關。民進黨若真認為監察院該廢,就該支持他們的修憲提案,而不是一邊嘴上贊成廢監察院,一邊卻繼續安排酬庸監委。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說,若監察院沒被凍結,它仍是一個憲政機構,還是要讓其能夠運作,重點在於能否找到適合的監委。總統固然擁有提名權,但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提名時應拿出誠意跟在野黨就人事部分進行事前溝通,若賴清德繼續提一些不適當的人,那在審查的過程中,在野黨不會通過,寧缺勿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