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保障 外籍生恐淪觀光奴工
不適用《勞基法》 仲介廣告 周休一日、加班時薪110元、前6個月沒健保 旅宿業者稱對學生照顧十足

旅宿大缺工,交通部2025年擴大旅宿業使用外籍實習生,但卻傳出實習生因不受《勞基法》限制,有仲介打出每月實習津貼可低於最低工資、每月1萬8000元,每周工作6天、加班費每小時110元,前6個月沒健保,堪稱觀光奴工。勞團指出,實習生明明從事工作內容與其他勞工相同,卻以「假實習真工作」形式濫用,痛批勞動部閉上眼睛故意看不到。
交通部今年訂定《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開放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即可申請,期間最長有2年實習。但相較於勞動部規定聘雇藍領移工應配置具有雙語能力人員、職前講習、雙語標示、申訴機制、仲介收費上限等,旅宿業實習要點的規定寬鬆許多。
不少人力仲介嗅到商機,打出廣告向雇主招攬生意,包括「每月津貼1萬8000元」、「加班費每小時110元,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實習生薪資通常低於正式員工,部分甚至為無薪實習,不受每周僑外生20小時工時限制,無須為其申報勞保或職業災害保險」。
有仲介業者透露,目前的行情是每個實習生每月「中間人」會向旅宿業者收取3萬元,每月給予學生津貼約1萬餘元,差額就進到中間人口袋中。據悉,交通部觀光署今年已收到約900名外籍生申請來台實習,其中主要來自印尼。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表示,交通部透過《就業服務法》以外管道特權聘用廉價勞動力,勞動條件遠低於一般勞工,工作內容與一般勞工無異,質疑「勞動部看不到實習生被用來滿足缺工嗎?」外國籍實習生以為赴海外實習,未料來到台灣才發現是工作,更擔心反映後拿不到錢、畢業證書,只能忍氣吞聲。
「不能接受假實習真工作」,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楊書瑋說,台灣雇主濫用實習名義逃避社會保險及《勞基法》責任更是時有所聞,教育部至今仍未提出本國人的實習專法,遑論更有灰色地帶的外國籍實習生。
勞動部官表示,雇主或仲介若有涉及非法雇用、非法仲介等情事,將會依法裁處。交通部觀光署回應,要求實習單位應自實習起,為每位外籍學生投保適當保險、給予實習津貼及提供食宿,若違反相關規定得撤銷或廢止實習核准函。
觀光旅館公會祕書長卓倩慧說,旅宿業者依照合法管道申請,無論本國或外籍實習生待遇一樣,包括勞健保、住宿等,對學生的照顧十足,而非放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