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0吳靜君/台北報導

保險資金入公建 金管會大鬆綁

投資上限提高至15% 估可增1.63兆元 有望納入再生水廠、數位資料中心等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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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金管會29日預告修正《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鬆綁投資上限從保險資金的10%提高至15%,估計可增加1.63兆元資金活水。金管會官員解釋,現行10%雖未用滿,但調高上限有政策鼓勵的宣示效果,希望吸引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與相關適合的產業,也會提供更多的新案源。

 配合行政院「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引導民間資金留在台灣、投資台灣,金管會參酌各界透過「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等管道提供之意見,鬆綁法規、鼓勵保險業資金投資公共及社會事業。

 金管會此次修法重點,除了前述調高保險業資金辦理公建、社福與專案運用資金上限,還包含擴大保險資金投資辦理專案運用範圍,增列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未來投資風險係數比照公建為1.28%。基礎建設可能部分與政府公共建設重疊,但是涵蓋民間發起的公共建設,條件是要提供給公共使用,定義由國發會認定。

 此外,擴大保險資金擴大保險辦理公共投資範圍,增列財政部所稱廣義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依此,保險業未來公共投資範圍除了可投資依據《促參法》規範的公共建設外,廣義像是依據《設定地上權或依商港法土地開發》、《捷運開發法》的地上權案、捷運聯合開發案等,都算是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範圍。

 金管會表示,像是大型物流中心、倉儲、棒球場、觀光休憩園區、風電、都市更新案件等,都是保險有興趣的項目,未來也會有如再生水廠、數位資料中心等新的案源,會讓保險業有更多的投資機會。

 截至今年6月底,保險業投資公建、社福事業與專案運用的資金6232億元,僅占保險可運用資金0.46%,其中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1507億元、不動產地上權式的公共投資3108億元、公共建設相關的證券為1517億元。金管會強調,提高上限具有激勵保險業的政策宣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