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4高鈞麟、徐佑昇、姜霏/連線報導

台灣已是我家 里長嘆解職不公

辦不出「拋棄國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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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具有陸籍身分,面臨可能遭解職處分,她強調自己合法當選、深耕地方多年,若被解職將深感不公。(姜霏攝)

 雙北、桃園共有4名里長因具大陸籍,遭內政部去函主管機關,須按照《國籍法》與《戶籍法》規定辦理。有里長已返回大陸重新補辦公證手續,就是辦不了所謂的「拋棄國籍文件」。桃園市新屋蚵間里長彭小林3日無奈地說,住在台灣32年,早把台灣當自己家,「中央就是這樣亂搞沒辦法」,若強行被解職當然深感不公。

 來自福建福州的新北中和崇南里長林秀貞說,2006年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時,已依政府要求回大陸註銷大陸戶籍,並至當地公證處公證,所有文件由公證處寄發至海基會;前幾年跟團至美國旅遊,是用中華民國護照申請美簽,迄今用的是台胞證及中華民國的護照,喪失大陸國籍文件是無中生有、莫名其妙。

 土城延壽里長滕月蘭來自大陸江西,她2000年已放棄大陸身分,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後來法令修改,去年過年前已返回大陸重新補辦公證手續。她無奈地說,該補都補了,不是她能改變什麼的。

 北市松山新益里長王敏茹具有陸籍身分但未解職,她說,要去大陸放棄國籍非常困難,現在只能配合台灣官方處理方式。

 彭小林強調,2022年選上里長,程序皆合法合規,雖然在大陸仍有長輩,偶爾會回去探望,但她已落地生根,台灣就是她的家,為台灣、為地方努力付出,怎麼會有問題呢?

 台北市民政局長陳永德指出,有陸籍村里長的縣市先前曾私下開會討論,但對於花蓮縣稱大家決議8月1日解職,他僅說「結論就是依中央規定處理」。新北市民政局則說,里長檢具的文件是否足以作為放棄大陸國籍的正式憑證,尚有法律適用及認定疑義,已函請內政部協助釐清是否符合《國籍法》要件;桃園市民政局也說,目前仍在請示內政部釐清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