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 亂棄光電板 元昱遭罰200萬

丹娜絲颱風重創嘉義縣滯洪池光電案場,環境部限期業者8月1日將廢棄光電板清除完畢,當天會同嘉義縣、台南市環保局實地督察清理情形,鹿草鄉荷包嶼滯洪池、義竹鄉新庄滯洪池光電案場因未記錄清除數量、貯存地點無防止汙染滲漏設備、光電模組散落等缺失,被點名重罰,嘉縣環保局4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對兩案場營運廠商「元昱太陽光電」1案1罰各100萬元、共計開罰200萬元。
環境部等單位1日共督察嘉義縣新塭、新庄、貴舍、荷苞嶼、公館、溪墘等6個滯洪池、內埔子水庫及台南市恩富立柱式魚電共生場,共計8個太陽能光電案場光電設施毀損清除處理進度,雖元昱已將水面廢光電板模組清出水面,但存放方式、清運過程草率,環境部當天即要求環保局開罰。
嘉縣環保局昨開出裁處書,其中荷包嶼滯洪池違規部分,點名元昱清運廢棄光電板時,未記錄清除數量、日期、種類、車號等資料,且池岸產業道路、出入處散落廢棄光電板、電線等,以及露天堆置廢棄光電板的貯存區堆放大量損壞光電板模組等廢棄物,卻未標示廢棄物名稱,也無防止雨水滲透流入設備、措施,部分廢棄物散落在周邊大排。
新庄滯洪池也被發現元昱清運廢棄光電板時,同樣未記錄清除數量、車號等資料,露天堆置廢棄光電板的貯存區亦無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雨水滲透流入設備,另載運浮筒等廢塑膠等大貨車頻繁進出,車輪夾帶土方散落汙染道路、地面及排水溝,種種處理方式均違反《廢清法》。
環保局昨對元昱開出裁處書,限期8月10日前改善,屆時若未改善將再次處分,並要求參加8小時環境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