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拿陸配開刀 內政部偷渡兩國論

一名陸配村長因為沒有提交放棄陸籍證明而遭解職,引發侵犯陸配人權之爭議。但問題的真正核心,是賴清德總統雖自稱是「務實的台獨工作者」,其實卻是位「狡猾的台獨工作者」,刻意繞過不可能取得的法定授權機制,違法濫用手中的行政權,用行政解釋來偷渡不符合憲法的「兩國論」,一步步朝台灣獨立推進。台灣人引以為傲的民主、法治、人權,都和陸配一樣成了犧牲品。
台獨毀憲 洗滌人心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出身大陸四川,28年前嫁到台灣,17年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28年來她照顧公婆和罹患漸凍症的丈夫,撫養了3個孩子。她能成為村長,證明早已被鄰里鄉親當作自己人,現在突然遭到解職,家中經濟陷入困頓,她只能做零工維持生計。在民進黨政府意識形態掛帥的政策下犧牲,她無奈地說:「我們不是外人,只是還沒被制度好好承認的家人。」
民進黨政府對陸配的追殺不僅於此,配合「賴17條」的政策,內政部近日完成相關辦法修正預告,未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應繳交喪失大陸戶籍證明公證書,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的公證書。申請者還未確定能在台定居,遑論取得台灣身分,就要先放棄大陸身分,萬一沒通過定居許可,豈不是成了失去身分的人球?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我國主權範圍涵蓋大陸及台澎金馬;《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建立在「一國兩區」的架構上。換句話說,依據我國現有的憲法及法律定義,兩岸都屬中華民國主權範圍,只是目前分為兩個治區,而我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遑論其國籍或護照。統治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能被定義為「外國」,大陸人也不是「外國人」,因為會和中華民國並立成「一邊一國」,而現行憲法及法律基礎都是「一國論」,「兩國論」完全與憲法衝突。
賴清德在憲法下宣誓就職,卻一心想毀壞憲法的國家核心架構。他的政策路線有兩個主要方向,一是不斷用偷吃步的手段,重新定義兩岸法理架構,逐漸往他心目中的台獨理想靠近。二是在社會中「洗滌人心」,透過所有黨政體系、親綠媒體、側翼用大量的洗腦攻勢煽動仇中情緒,在群眾中尋找敵人,粗暴公審以恫嚇異議者,把對中國的仇視轉化為支持民進黨的鐵票。
蔑視人權 當家鬧事
輿論紛紛批評,既然憲法未作修改,內政部強行用規範外國人的《國籍法》,要求並非外國人的陸配提交放棄大陸國籍證明,是以行政解釋之名,強行偷渡「兩國論」。其實,這正是賴清德念茲在茲想做的事。賴清德是堅定的台獨信仰者,深綠一派向來視中華民國及憲法為仇敵,他也不諱言憲法是災難,一心想把這套舊體制打得灰飛煙滅,再重新制憲建立「台灣國」,問題是現實始終不允許。現在民進黨失了國會多數,社會共識不足,美國不容許台灣躁進挑釁,大陸更必然激烈反彈,修憲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於是直接在缺乏法理授權下,用各種行政命令與解釋,尤其是內政部,讓「兩國論」逐漸凌駕在憲法的一國架構之上,宛如違法搭起一座違建,最後達成實質的台灣獨立。
賴清德一再違憲違法的兩國論述,充分表達了對現有憲政體制的仇視與輕蔑。而內政部未經民意授權就擅自竄改國家定位,顯示心中毫無對法治的尊敬,以及對民意的謙卑。部長劉世芳不只一次的公開扭曲法律、發表蔑視陸配、切割中國的言論,今天拿陸配來開刀,就是想在台灣社會中把一群人貼上敵人奸細的標籤,好鼓動民眾的仇中氛圍,製造人民之間的猜忌與敵視。是不是侵犯了陸配的人權、陸配子女是否會受到歧視霸凌,民進黨政府哪裡會在乎?陸配如果想聲請釋憲,看看現在一面倒向綠色的大法官,誰還能抱任何期望?
俗話說:「當家不鬧事」,但賴政府就任一年多來,不只當家鬧事,還當家拆屋,尤其內政部完全沒把人民權益放在眼裡,對陸配步步進逼;而負責兩岸事務的陸委會卻不敢吭聲,甚至還替內政部背書,藐視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兩岸定位與人民權益,實在有虧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