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停車場弊案 2里長涉貪交保

基隆地檢署調查台62線大武崙出口橋下停車場案,5日指揮新北市調處大規模搜索基隆市安樂區公所、在地里長辦公處等8地,並將2名涉案里長及環保局清潔隊區隊長等人帶回問詢,6日凌晨3時許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涉案3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與《刑法》圖利罪,諭知以8萬到10萬元不等交保。
台62線萬瑞快速道路出口在基隆市安樂區大武崙,橋下土地所有權屬於交通部公路局,2018年經時任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協調,公路局將土地借用給基隆市安樂區公所,用於設置停車空間。
為維護停車空間的清潔與管理,停車空間在區公所與附近的李姓及林姓里長協調下,每月酌收約1000元清潔費,並交由清潔隊徐姓區隊長協助記帳。由於停車空間附近有2個里,也常有民眾為了抽取停車位引發糾紛,檢調近來接獲檢舉,橋下停車場分配使用疑涉不法情事。
據了解,因為公路局以無償方式將土地提供給安樂區公所,並委由在地里長代管,卻又為維護停車空間向民眾收取費用,依法及相關程序不符合。為此基隆地檢署5日上午搜索包括安樂區公所及2位在地里長的辦公室及住所等處,並約談李姓、林姓里長以及徐姓區隊長等人,釐清是否有涉及中飽私囊或圖利他人。
6日凌晨3時許,涉案3人在檢察官複訊後,檢察官認為李姓、林姓里長及徐姓區隊長等3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與《刑法》圖利罪,分別諭知李姓里長10萬元、林姓里長及徐姓區隊長各以8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