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1林郁平/台北報導

競賽涉賭 界線模糊屢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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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方查獲德州撲克俱樂部涉嫌賭博。(警方提供)

 國內有愈來愈多年輕人熱中打德州撲克,但坊間各種德州撲克協會,卻無主管機關負責管理,造成許多協會掛羊頭賣狗肉,實際是地下賭場;有的業者則是拿法院的無罪判決當作合法「認證」,不僅讓玩家無所適從、面臨誤觸法網的風險,競技產業受阻,也讓負責臨檢及取締的警方疲於奔命。

 國內的德撲協會,有些是以教學名義向教育部申請,其他大多是向內政部申請成立的人民團體,但成立後卻無人管理。玩家「小陳」認為,政府應制定協會要如何辦比賽、獎金分配方式等規則,有標準讓大家依循,違者就可視為非法。

 賴宣宇以日前舉辦的台灣百萬大賽為例,共有8000多人在期限內報名,繳交9000元報名費可獲得2.5萬籌碼,選手將籌碼輸光即淘汰,比到最後冠軍可獲700萬元獎金,排名前10%的選手也有獎金,不會有半途退出拿籌碼換現金,或增資繼續賭的情形發生。

 北市目前列管德撲協會22家,今年迄今已查獲12件涉嫌賭博,沒牌沒登記的地下賭場黑數更多,但警方送辦後,法院有罪、無罪判決不一,讓一些協會自稱是法院認證的合法業者,但難保沒有其他開賭情事,存在爭議。

 士林地院日前判決指出,前中職球員曾傳昇等人參加限時錦標賽,參賽者交報名費後換取籌碼,籌碼限於計算排名並非可直接兌換現金,且獎金依排名換算,遊戲勝負依賴玩家的注意力、判斷力與策略,不是純運氣,不符賭博罪構成要件,判決無罪。

 法界認為,德州撲克是否涉及賭博罪,需具體審查「射倖性」、「技巧比例」、「籌碼現金流動」,及是否有營利抽頭等。現行單一無罪判決對其他案件並無拘束力,法院見解也尚未形成統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