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林偉信、廖素慧/連線報導

詐領助理費 戴寧判5年半 8/19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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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最高法院12日判刑5年6月定讞,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市美女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最高法院12日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3罪共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嘉義地檢署立即發出傳票,要求戴寧19日到案執行。

 已連任4屆的戴寧,被控自2012年6月至2022年2月間,透過郭姓前夫及辦公室溫姓前主任的協助,利用陳姓、邱姓、曾姓、王姓前男友及郭姓前小姑等人擔任人頭,詐領助理費及三節獎金合計431萬8750元。

 嘉義地院審理時,戴寧拒認罪,被重判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台南高分院審理期間,她認罪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合議庭認為她3次犯行,犯罪金額甚鉅,犯行重大,但考量她坦承犯行,且自動繳回犯罪所得,犯罪所生損害已有減輕,審酌她擔任議員期間對地方公共事務的貢獻,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她再上訴,最高法院昨駁回,被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並沒收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

 嘉檢昨接獲最高法院確定判決傳真,隨即啟動防逃機制,指揮司法警察分赴戴寧戶籍地址、居所地及服務處送達傳票,由戴寧親自簽收,並打電話連繫戴寧,要求她19日到案執行。

 嘉檢主任檢察官陳靜慧通知內政部移民署、海巡署對戴寧限制出境、出海,並指示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嘉義市警局及第二分局即時掌握戴寧動態,確保她到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