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林周義/台北報導

健保資料即起可申請退出研究使用

image
健保署公告,即起民眾可申請退出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圖為健保署於全民健保30周年舉辦慶祝活動。(本報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2022年8月12日判決《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違憲,要求3年內修法或設立專法保障個人隱私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尚未完成立法,但健保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與停止利用申請作業及管理要點」,明定即起民眾可申請退出,生效日後的資料都不會被目的外利用。

 健保署企劃組組長游慧真指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已在6月26日於立法院審查完畢,交付黨團協商,協商日期未定。由於憲法法庭所判的期限已到,健保署研擬了作業要點,作為過度法規,於12日起實施。

 游慧真表示,健保資料允許學術單位、政府機關申請目的外利用,使用前需經過IRB審查,在獨立的機台進行資料儲存、運算和操作,資料都會去識別化。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健保資料庫對國內的學術發展、醫療進步有很大的貢獻,希望大家盡量貢獻,讓研究能夠繼續下去。

 民眾可退出的資料有4種,承保資料、醫療服務門住診就醫及用藥紀錄、醫療影像及病理報告,以及檢驗檢查資料,可在「健保快易通」App,或是臨櫃至分區業務組辦理。申請核准的時間約需5個工作日,核准後,就會回覆生效日期,不溯及既往,生效日後的資料都不會被目的外利用。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第19條,因不允許民眾在依其他法律有提供之義務、維護國家安全,以及為免除人民之生命、身體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的前提下拒絕目的外利用,被批評為「霸王條款」。對於過渡期間的作法,健保署回覆,只要申請就能退,沒有特別限制。民眾若需進一步了解相關申請流程及說明,可撥打健保署服務專線0800-030-598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