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4李忠一/宜蘭報導

拆不拆蘭陽舊橋 中央槓地方

縣府強調 依法廢止文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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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廢止舊蘭陽大橋歷史建築身分,文化部發文指「疑有違失之虞」。圖右為現今仍通行的蘭陽大橋,圖中為舊橋,圖左為台鐵列車通行的鐵路橋。(本報資料照片)

 蘭陽大橋是連接宜蘭縣溪南、溪北地區的重要道路,一旁的舊橋登錄為歷史建築,不過,舊橋文資身分遭廢止面臨拆除命運,文化部發文稱宜蘭縣政府的處分「疑有違失之虞」,並指縣府曾評估舊橋具古蹟潛力,不到1年半廢止舊橋文資身分「極為不合理」。縣府13日回應,廢止審查程序皆依法令辦理。

 蘭陽大橋跨越蘭陽溪,在短短不到100公尺長河段,由西往東就有蘭陽大橋南下橋、北上橋,以及舊蘭陽大橋(與舊鐵路橋共構)、現為台鐵列車通行的鐵路橋等4座橋。縣府因舊橋基本耐洪能力嚴重不足,廢止文資身分。

 舊橋面臨拆除命運,公民團體要求縣府撤銷廢止處分,文化部8月7日發文給縣府等單位,指申請廢止文資的文件無機關用印、申請人資格不完備等,縣府審議過程中未納入專業評估審議,審議過程也沒提出各種保存評估可行替代方案,就消極廢止文資身分。

 文化部公文指縣府在2023年辦理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稱舊橋構件滿足強度需求、具古蹟潛力等,但不到1年半卻又以橋梁有安全疑慮廢止文資身分,短短時間內結果有南北之差,相當不合理,縣府廢止處分顯已違反法令規範。

 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表示,新蘭陽大橋在可行性評估時,已有考量舊橋拆除與不拆除的2方案,現有蘭陽大橋施工面足夠,舊橋拆或不拆都不影響重建;新橋已通過可行性評估,現為綜合規畫階段,如經審查同意、通過建設計畫,接續就是設計、發包等作業。

 宜蘭縣文化局指出,經檢視相關程序皆依法令辦理,期盼文化保存與安全治理找到雙贏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