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發行公債 議員促提施政藍圖
市府:有法源後依需求提計畫

基隆市議會20日審查《基隆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有議員要求市府應先提出明確施政願景與政策藍圖,否則發行公債容易淪為財政缺口的權宜之計。市府祕書長方定安強調,市府是為後續可能建設先設立自治條例,有法源後才會對個別需求提出計畫,並徵求議會同意。
基市財政處長謝妙蓮表示,財政部去年要求各縣市必須訂定公債發行自治條例,將列入財政考核項目,市府依財政部建議訂定自治條例,若基隆捷運自籌資金能夠以發行公債方式籌措,利率相較銀行借款降低0.5%,每年利息可望節省3422萬元。
民進黨議員張顥瀚指出,市府應明確向議會詳細說明如何透過發行公債,降低利率風險、減輕債息負擔及市場的可行性評估;無黨議員陳冠羽認為,市府必須先提出明確施政願景與政策藍圖,向市民完整說明資金用途與必要性,否則公債只會淪為財政缺口的權宜之計。
方定安強調,市府目前只是先提出自治條例,若獲議會通過,後續實際需要籌措建設資金時,將另行視實際需求做更縝密計畫,並經過會計師提出清楚財務規畫,再徵求議會同意才可發行公債。
審查會主席、議員何淑萍最後做出決議,要求財政處備妥補充資料,赴議會舉辦專案說明會,並於下次議會定期會再將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