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3陳志賢/台北報導

5檢餐敘吳乃仁 主揪者移送懲戒

有受招待之意 損及廉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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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徐名駒等5名檢察官去年12月接受人力業者陳啟莊邀宴,與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在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餐敘,北檢將5人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檢評會認為,當天由陳刷卡埋單5萬8696元餐費,徐在事件爆發後才匯款還陳,已損及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影響司法尊嚴,有懲戒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徐名駒等5名檢察官去年底接受人力業者陳啟莊邀宴,與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在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餐敘,引發軒然大波,北檢將5人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檢評會認為,當天由陳刷卡支付高達5萬8696元餐費,徐在事件爆發後才匯款還陳,形成檢察官受招待的外觀,已損及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影響司法尊嚴,有懲戒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至於其餘4名檢察官,檢評會認為,4人誤認當日餐費由徐付款,主觀上並無接受陳招待之意,決議評鑑不成立。

 北檢調查,徐名駒與陳啟莊為舊識,陳邀約徐於去年12月26日晚間餐敘,另邀吳乃仁出席,陳洽訂「My 灶」餐廳,徐以同事聚餐為名邀約另4名檢察官赴宴。陳於同月19日因友人取消「Ad Astra」餐廳8人包廂訂位需賠5萬元違約金,臨時承接訂位後通知吳、徐;徐23日以Line通知4名檢察官改餐廳。

 陳及5名檢察官去年12月26日晚間陸續到餐廳,陳帶同吳乃仁及女性友人進包廂,當晚9時39分用餐完畢,吳和友人先離去,餐費5萬8696元由陳刷卡埋單。

 北檢認為,主揪餐會的徐名駒事前知悉陳邀約吳,竟配合與吳餐敘,並由業者支付高價飲宴費,形成檢察官與吳奢華飲宴並接受招待的負面形象,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評鑑。另4人情節較輕,仍一併送評鑑。

 檢評會認為,徐在北檢接受訪談時表示當天原本要付款,但遭陳搶單,且自己現金不足,約定日後將費用還給陳;但徐直到被立委及媒體曝光後才轉帳,認定徐有受招待之意,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