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育嬰 30天可單日申請

行政院會4日將通過「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政委陳時中指出,未來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將有30天能以「單日」方式申請,而1年14天的事假與家庭照顧假,最少能以「1小時」為單位請假,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另,未滿30人小微企業,每名受僱者申請1日育嬰留停,政府將提供1000元獎勵金,約143萬家可適用。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子女3歲前得請2年,但申請留停6個月以上,無申請次數限制;至於申請留停30天以上、未滿6個月者,最多申請2次,且要在前10天提出申請。而明年起,其中30日可以「日」申請,原則是前5日提出,若是子女生病停托停課等突發狀況,可前1日申請。
陳時中表示,期待透過彈性請假標準,避免育嬰民眾因為一次請太多假,在職場遇到困擾。
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認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結果只開放30天難以滿足育兒家庭遭遇的臨時性需求,仍呼籲要透過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並且把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時限延長至8歲以前。而且,絕對不同意放寬職務代理人加班上限,做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配套。
至於家庭照顧開放按「小時」申請,但請假後雇主仍可以扣薪,覃玉蓉坦言,現行勞工未申請家庭照顧假的主因之一就是會扣薪,沒有解決家庭照顧假薪資問題,對育兒家庭幫助不大。
另為鼓勵企業配合政策,根據規畫,未滿30人小微企業若有1名受僱者申請單日育嬰留停,政府將提供1000元獎勵金,估計有143萬家小微企業適用。陳時中認為,政府給予協助減輕小微企業負擔,就能形成友善的氣氛。
而超過30人的中大型企業若優於法令措施,將列為工作與生活平衡獎參選類別,同時加強輔導中大型企業ESG資訊揭露,提升企業在育嬰育兒相關友善職場措施。
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李育家表示,育嬰假對中小企業而言,不論以半年或按日計算,對中小企業都是負擔,以日計,有些商號會擔心沒有協調好,排班不易。
陳時中指出,未來有家庭照顧需求者,1年中的事假跟家庭照顧假共14天,未來將能以最低單位「1小時」為標準請假,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