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 北市放寬生育獎勵金發放
早產兒檢附預產日說明文件即可 海外新生兒申辦期由60天延為1年

為促進台北市生育率、打造友善育兒環境,市長蔣萬安拍板通過「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修正草案,放寬「早產兒」及「國外新生兒」申請補助期限。蔣萬安表示,過去幾年中央、地方雖然都有提出若干鼓勵生育的做法,但顯然沒有根本解決人口問題,盼藉修訂辦法讓新生兒更容易設籍台北取得補助。
北市現行生育獎勵金發放標準,規定新生兒父或母必須在小孩出生前10個月內都設籍台北市,且必須於孩子出生後60天內申請補助,第1胎4萬元、第2胎4.5萬元、第3胎以上5萬元,但部分家長因為「早產」導致設籍時間不足10個月,或小孩在國外出生,短期內不適合搭飛機而無法請領生育獎勵金。
北市民政局為此修正「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除了以「出生日」為設籍基準日外,放寬「預產日」也可以,只要在申請時一併檢附載明產婦姓名、預產日的孕婦健康手冊或其他醫療證明文件,即可申請生育獎勵金;對於在國外出生的新生兒,則將申請期限由60天延長為1年,以減輕爸媽壓力。
蔣萬安2日主持市政會議時通過修正草案,辦法將送議會備查,他表示,過去幾年中央、地方雖然都有提出若干鼓勵生育的做法,但顯然無法根本解決人口問題,盼藉由修訂辦法讓新生兒更容易設籍台北,並將持續發想其他方式解決少子化問題。
國民黨議員楊植斗表示,各地方政府補助常有設籍規定,有其他縣市朋友看中台北市生育福利願意在台北市生養是對市政的肯定,尤其早產兒又特別需要父母照護,將規定放寬合情合理,希望爸媽可以在產後好好休息,不用糾結規範勞心勞力。
民眾黨議員黃瀞瑩也樂見其成,她認為政策調整能造福各種不同背景的新手爸媽,不過,她強調,南韓連11個月生育率上升,也有賴中央和地方政府一同合作,推出補助以外的相關優惠,包括貸款、住宅優惠等,市府可借鏡參考讓台北市新生兒愈來愈多。
民進黨議員張文潔說,無論是對早產兒或國外出生的小朋友,市府能考量特殊狀況並放寬補助標準都要予以肯定,但除了生育獎勵金,爸爸媽媽更關心的是孩子的成長環境,期盼台北市不要再有虐嬰虐童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