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7崔慈悌/台北報導

辜振甫引波茨坦宣言 為台灣定位

1998年訪北京 指二戰後回歸中華民國 1949年兩岸分治 任何一方管轄未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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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1998年10月赴北京訪問,重提波茨坦宣言以強調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說法,引起討論。(新華社)

美國在台協會(AIT)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引發爭議,早在1998年10月,時任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訪北京時,就已打臉「台獨1.0」的類似論述,指台灣於二戰後依據《波茨坦宣言》回歸中華民國,1949年起兩岸分治,任何一方管轄權從未及於對方,「一個分治的中國」為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兩岸之間種種問題導因於大陸當局否定中華民國的存在。

 辜振甫當年以《波茨坦宣言》明確台灣歸屬問題,被認為相當高明,因為中共官方和學界都接受該宣言所重申必須履行《開羅宣言》條款:「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的歷史事實。即便是北京當局,也並未對辜氏的說法提出異議,為兩岸長期針對台灣問題產生的爭議,找到一條解決道路。

 1943年的《開羅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宣言》均明言日本應將台澎歸還中國,但堅持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獨派人士認為,這2項宣言是一紙政治公報,並不具國際條約法律效力與約束力。

 定稿的《開羅宣言》全文甚短,要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的一切島嶼及領土,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1945年7月,美、英、蘇3國在德國波茨坦召開高峰會議,重申《開羅宣言》內容。同年7月26日,《波茨坦宣言》由中、美、英3國首長具名公布。1945年9月2日,日本的投降條款就包括必須接受《波茨坦宣言》條款。

 不過,二戰後中國情勢急遽變化,包括1946年發生在台灣的二二八事件、中共在內戰中獲勝、國民黨政府撤守台灣。1947年3月3日,美國駐台北總領事館向華府建議以聯合國名義直接干涉台灣的暴亂,等到有一個「負責的中國政府」之後再歸還給中國,成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先聲。

 1951年舊金山舉行盟國對日和會,因當時兩岸情勢變化,9月8日48國簽署對日和約,並未明確聲明台澎是中國的領土,美方代表杜勒斯的用意是在防止北京依恃國際法接管台澎,杜勒斯並明告日本,唯有日本和台灣當局單獨簽訂一項條約,美國參院始會批准舊金山和約。

 在美國壓力下,1952年2月20日《中日和約》會議正式揭幕,並於4月28日在台北賓館簽字,簽字時剛好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7小時,至此確認中華民國政府擁有台灣主權。